索引号: 014001258/2024-0006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4-07-19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9 09:21:53 浏览次数:

陈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系治理 建设水美乡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部署要求,聚焦聚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稳步实施农村河网水系治理、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持续擦亮农村水环境生态底色,改善乡村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

一、扎实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我省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作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高位推动河湖保护和治理。全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责任体系,构建“省级河长抓推进、市县河长抓治理、乡村河长抓管护”和“河长抓总、部门推进、河长办督导”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基层河湖长特别是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全省设置村级河长3.2万名,民间河长3.5万名,常态化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组织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及时劝阻、制止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等,切实抓好河湖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全力打造农村生态河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要求,全面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地积极整合资金项目,拓宽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各地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进行奖补,全省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3.5万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45.5%。积极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省已有四批8县(市、区)确定为国家试点县,统筹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水利措施,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提高农村河道管护水平。

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环境问题,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各地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清理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工作,全省组织开展了4万多场攻坚行动,推动1.4万个行政村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行政村治理项目与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重点加强施工工程衔接。

四、不断加强水域空间管理。全省上下建立健全河湖网格化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水域空间管控,不断提升水生态的稳定性、原真性、完整性。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指导地方加强水域面积动态监测,强化农村河湖日常巡查管控,充分发挥水域综合功能,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省级出台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巡查管控等系列指导意见,印发配套地方标准,强化空间管控制度硬约束。全省完成1510个河湖保护规划编制,科学划定了河湖水域岸线的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全面完成省政府印发骨干河道、保护湖泊名录划界工作,并推动向县乡级以下河道延伸,划定2727条河道、154个湖泊、935个水库、313个大中型灌区管理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河网水系治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水网系统治理。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完善农村河道轮浚机制,集中连片推进农村河道系统治理,逐步提升农村河网水系连通和引排能力,修复改善农村水生态系统。二是严格管控水域岸线空间。开展新一轮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河湖类违法案件,拆除违法建筑,清理非法占用岸线,逐号消除“两违三乱”问题清单。积极推行农村河道、道路、绿化、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持续巩固治理成效。三是统筹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治理模式,完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努力营造环境优美、舒适整洁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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