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焦土港整治工程(沿江大道~胡曲线)增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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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焦土港整治工程(沿江大道~胡曲线)增做工程 已由 泰州市水利局 以《关于泰兴市焦土港整治工程(沿江大道~胡曲线)增做工程的批复》(泰政水复[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焦土港整治工程(沿江大道~胡曲线)增做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焦土港胡曲线大桥向东延伸整治,疏浚河道2134米,新建桩板式4365米,沿线桥台防护63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投资1179.2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施工共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焦土港(胡曲线~戴庄大桥西)全线疏浚,河道疏浚长度2134m。(2)焦土港(沿江大道~胡曲线)两侧合计新建护岸4428m(双侧,含现状桥梁防护长度),其中板桩式护岸长4365m,现状桥梁防护长度63m。(3)其他附属设施:下河踏步25座、泄水槽20道、现状排水管接长12处、草籽护坡。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兴市焦土港整治工程(沿江大道~胡曲线)增做工程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玖佰柒拾捌万零贰拾陆元整(¥9780026.00)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6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0月13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无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月 22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5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2852759563。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6、0.65、0.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玖佰柒拾捌万零贰拾陆元整(¥9780026.00)。 7.4分值构成 1.报价:75分;2. 商务评分:5分;3.施工组织设计: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陈女士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泰兴市水务局内) 电话:0523-80962056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89号(华诚大厦A座1503) 联 系 人:姜先生、葛先生 电 话:13775657798、19802689099 电子邮箱:3819824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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