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同里防洪控制闸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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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 7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同里防洪控制闸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同里防洪控制闸所在的苏申外港线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国家高等级航道,是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的“两纵六横”中“六横”之一,是江苏与上海之间重要的省际货运通道之一。同里防洪控制闸位于吴淞江南岸的苏申外港线南段河道上,距吴淞江口约1.2km,跨吴江及吴中两区,是吴淞江沿线5座主要航道建筑物之一。 同里防洪控制闸闸室采用钢筋砼敞开式结构,单孔布置,闸孔净宽90m。工作闸门采用弧形双开门,门库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配2台套QH-1×600kN单联卷筒卷扬启闭机。 同里防洪控制闸结合江苏段其他两岸口门控制工程,可有效统筹流域、区域防洪安全,在吴淞江行泄太湖洪水期间,抵御洪水倒灌区域腹部,减轻区域防洪除涝压力,确保洪水安全东出黄浦江。 同里防洪控制闸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采用单回10kV市电和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工程管理区内布置配电房,配电房内设1台容量为250kVA的主变压器和250kW柴油发电机。变电所10kV侧采用单母线进线,计量方式为低压计量,在0.4kV侧集中无功补偿。主变为启闭机及辅机设备、生活、照明供电。本工程设中央控制室,建立计算机监控及视频监视系统,集中控制和监视主启闭机和其他辅助设备的运行。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复等文件,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同里防洪控制闸所在河道为三级航道,堤防等级为2级,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等别为II等,满足水利、航道的要求,本工程闸室为钢筋砼敞开式结构,单孔布置,闸孔净宽90m。工作闸门采用弧形双开门,门库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配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工程内容包括:闸室段、上下游连接段及引河挡墙组成。 (三)招标范围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同里防洪控制闸土建、金属结构、设备等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概算金额141.13万元(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算编制规定》(DB32/T 2709―2014)明确的工程质量检测费计算方式,第1部分—第4部分之和乘以费率0.22%+桩基检测费)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所有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预估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通过公开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参与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以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聘用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6)信用等级要求: / (7)投入的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作业的能力。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最近3年内服务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分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 7.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概算批复质量检测费(含桩基检测)的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1606 联 系 人:叶霖 电话: 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系人:杨振华 电 话:15995743996 传 真:0512-652218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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