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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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盐城市境内,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全长162.3千米,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按设计行洪流量7000立方米/秒标准,扩挖全线深槽,加高加固两岸堤防,扩建工程沿线5座枢纽建筑物,计划工期约为84个月,总投资约438亿元,工程于2022年7月30日正式开工。为全面提升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的智慧管理,兼顾淮河流域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开发含应用支撑平台、工程数据底座、项目管理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等功能的建设智慧管理系统。 2023年1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专项初步设计》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项技术审查,2023年5月,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总体初步设计获批。建设内容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主干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淮河入海水道南影响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淮河入海水道北影响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数字化运行管理系统、信息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 具体建设任务如下(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和技术要求): 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内容:信息基础设施、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数据底座、项目管理平台、政府监管平台(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考核监管、个人工作台、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全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慧工地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统计分析、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监测告警)、软件集成、标准规范体系及第三方测评等。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应用开发、试运行;设备的采购、调试;系统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测评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60个月(系统建设期48个月,试运行期12个月),质保期24个月,从本项目实际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电子投标文件按1826天填写)。 本合同工程要求于2024年4月具备进场条件(具体进场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2024年7月底具备项目建管平台(包括不限于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档案、智慧工地、四全五统管理等功能模块)、政府监管平台(包括不限于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在建重点工程智慧工地监管等模块核心功能)初步上线试运行条件;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管平台其他模块开发和政府监管平台(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统计分析、在建重点工程智能监测告警等)开发及已建系统集成工作;2025年3月底,完成其他模块的开发及系统集成工作,2025年5月底,经第三方测评,系统具备整体运行条件;2028年3月底,完成初步验收,进入试运行期,为期12个月;2029年3月底,完成合同完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验收;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为期24个月),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BIM技术开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合同完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务造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1)、(3)、(6)的要求和遵守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相关开发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至少具有BIM技术开发相关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所有剩余投标报价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1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所有剩余投标报价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最高投标限价: 138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45分;2.技术部分:55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二)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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