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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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 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3〕174 号文和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锡山行审核〔20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投资65%,地方配套35%,项目法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青河(锡山段)全长 4.526km。河道清淤工程:东青河(锡山段)全长 4.526km 实施河道疏浚清淤,清淤量为 8.035 万方,固化土约为 4.82万方。临时固化土场以及弃土位置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或由投标人合理合规的自行寻找临时固化场地及固化土弃置点(建设单位不提供时),其用于固化土场地及固化土弃置点的临时用地和堆场符合自规、环保等规定要求并满足工程所需。东青河大桥南侧黄土塘锚地(K1+160~ K1+580),该锚地的养护疏浚已列入 2023 年度航道养护计划内,该区域不纳入本次清淤范围。护岸工程:断面一:堤顶高程5.0 m,采用450Ⅱ型钢筋砼U型板桩,桩长6.5m。新建护岸断面一长度约439m。 断面二:堤顶高程 5.0m,双排桩,前排桩采用450Ⅱ型钢筋砼U型板桩,桩长9m。后排桩采用C30砼250×250预制方桩,桩长8m,桩间距 1.5m。新建护岸断面二长度约60m。 河道K2+570~K2+660东侧浆砌石驳岸加固:堤顶高程4.5 m,采用450Ⅱ型钢筋砼U型板桩,桩长6.5m。浆砌石驳岸加固长度约 94m。 绿化工程:岸坡植物防护面积为 5000㎡,栽植红叶石楠球50株。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38万元。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无锡市东青河(锡山段)治理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2038万元。本合同对应标段的对应投资金额:1588.0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50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8月12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5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542.5020万元(含暂列金额)。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25051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女士、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350708114@qq.com
11.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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