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北堤防汛交通桥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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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本次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北堤防汛交通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北堤防汛交通桥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枢纽新建地涵北侧,该桥跨越京杭运河,为淮河入海水道北堤的顺堤交通桥,连接京杭运河东西两岸,起防汛交通和地方交通的作用。本桥跨径组合:3×35m+(2×36+180+2×36)m+3×35m,全桥长 546.4m,防撞护栏外边缘桥面宽度为 19m。引桥上部采用 35m 装配式部分预应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采用盖梁式柱式墩,桩柱式桥台,桩基础;主桥上部采用自锚式悬索桥,计算跨径:2×36m+180m+2×36m,中跨为钢箱梁,边跨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主塔采用混凝土门式塔,桥墩采用柱式墩,承台桩基础。 技术标准:⑴道路等级:参照三级公路;⑵设计速度:40km/h;⑶桥梁宽度:主桥23.44m,引桥19m;⑷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 级;⑸桥下通航标准:航道等级为Ⅱ级,通航净宽不小于80m,通航净高不小于11.5m,最高通航水位10.8m(废黄河高程系,下同)。 2.3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主桥、引桥、其它附属项目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 912天),2026年3月底拆除主跨航道范围内临时支架,5月底京杭运河具备恢复通航条件;2027年9月30日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指单体桥梁)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项目包含钢结构工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有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指单体桥梁)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并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为同一人;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的提供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有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为同一人;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本标段必须使用自拌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如有)、业绩及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12985.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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