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十八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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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十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16.24km、建设堤防39.29km、建设护岸36.39km(其中拆建21.36km,新建13.72km,加固1.31km)、建设防汛道路38.34km;苏申外港线北段建设堤防23.38km,护岸16.38km(其中拆建7.6km,新建3.87km,加固4.91km),建设防汛道路21.62km(其中新建6m宽防汛道路18.67km,新建3m宽巡堤道路2.95km)。口门建筑物62座(新建36 座、拆建13座、加固改造13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影响跨江重要桥梁4座,拆建0.5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淞江特大桥,与吴江各半考虑)、加固1.5座(苏沪高速1座、东方大道桥0.5与园区各半),另有2座主河桥梁需设置安全设施(202省道吴淞江大桥,343省道斜淞大桥)等。 总投资金额:吴中段约吴中段425392.4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十八标段口门建筑物工程建设内容:5座拆新建口门建筑物(其中包括直南爽排涝站、旺塔1号河闸、旺塔2号河闸、大姚塘分支1闸、大姚塘分支 2-2闸)和4座加固口门建筑物(前东庙港闸、打三港后港闸、姚家浜闸、杨家桥港闸、陆庄泾闸)、口门附带河道部分及口门建筑物管理区范围内房屋建筑、防汛道路、水保绿化工程、河道沿线支河桥等。本次不含吴淞江主河河道疏浚内容,此部分工程由后期统一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2 级,次要为 3 级,临时为 4 级。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直南爽排涝站工程位于吴淞江南岸,为2台0.25m3/s的排涝泵站,墩墙顶高程为6.00m,底板顶面高程 1.0m,底板厚0.7m,工程顺水流向总长50.0m。泵站共布置2台立式轴流泵,单向排水,单机流量0.5m3/s。上下游翼墙采用钢筋砼悬臂式结构。泵室、挡墙基础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400(95)-B型),建基面采用水泥搅拌桩加固。 对应投资金额为1286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6年12月19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3人,上述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①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其投标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详细评审;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③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④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⑤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⑥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⑦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22263575.63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32分 B:项目管理机构:3分 C:投标报价:6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本次对施工十三标段至施工十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六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 65859372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系人:何妙妙 联系电话:0512-6527036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重楼路9号10楼 邮政编码:215103 联 系 人:孙佳 电话:0512-6585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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