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青盐铁路防护加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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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青盐铁路防护加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青盐铁路防护加固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青盐铁路防护加固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主要工程内容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在一期(现状)行洪2270m3/s工程基础上按行洪7000m3/s的泓道扩挖、堤防加固、河坡及堤坡防护、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既有跨河道铁路桥梁防护等。 工程涉青盐铁路段扩挖改造,青盐铁路与河道中线相交处铁路里程为青盐铁路K364+653.90,河道里程为120+194,既有跨河道铁路桥梁由北向南采用(78+128+128+78)m+(78+4×128+78)m两联连续梁。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119+965m~120+700m,全长为735m范围内泓道扩挖、南北堤堤防加高加固、河坡及堤坡防护、北堤外侧堆填、河道119+965m~120+700m范围内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截水沟、导流沟及堤坡铺植、防汛通道、铁路防护工程、铁路桥面附属设施改造等。 总投资金额:约15200万元 总工期:600天(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涉铁施工特点及工程度汛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期)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青盐铁路防护加固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119+965m~120+700m,全长为735m范围内泓道扩挖、南北堤堤防加高加固、河坡及堤坡防护、北堤外侧堆填、河道119+965m~120+700m范围内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截水沟、导流沟及堤坡铺植、防汛通道、铁路防护工程、铁路桥面附属设施改造等。 (1)泓道扩挖 泓道开挖总长约735m,桩号119+965~120+700段;底宽330m,底高程-3.176m,北坡边坡1:3,南坡边坡1:3~1:6.5。 (2)南北堤堤防加高加固 桩号119+965~120+700段,南北堤顶标高11.824m,弃土区顶与北堤平齐。所有边坡均采用1:3的坡度,4~7m设一级坡,一级平台标高7.824m,北滩标高2.824m,南滩标高3.824m,河底标高-3.176m。 (3)河坡及堤坡防护 桩号119+965~120+700段,堤坡防护总长度约735m。堤坡防护范围为南、北堤堤迎水坡堤坡,堤坡采用14cm厚C25F50砼预制块防护,泓坡采用14cm厚C25F50砼预制块防护。南北泓河坡坡脚下采用50cm厚格宾石笼网箱护脚。 (4)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 桩号119+965~120+700段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采用砼框格防护,上限为弃土区顶,下限为平弃土。 (5)防汛通道 南北堤设置防汛通道,南堤防汛通道宽6米,北堤防汛通道宽14米;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以及SS级防撞护栏,并在铁路桥两侧设置限高防护架(配报警系统)。 (6)铁路防护工程 铁路防护工程,269#墩靠近河堤侧设置直径1.0米钢筋混凝土咬合桩对桥墩承台及桩基进行防护,270#~275#桥墩四周设置直径0.8米钢筋混凝土咬合桩对桥墩承台及桩基进行防护,咬合桩顶设置冠梁,内部采用级配碎石和C30混凝土预制块铺砌。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11393.24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00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过程中受不可预见因素(如极端天气、考古发掘等)影响,可相应调整施工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涉铁施工特点及工程度汛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既有铁路涉铁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2)施工合同;3)竣工/交工验收证明(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4)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得重复。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4%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4%,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1393.24万元(不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8.其他内容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33号 联系人:张东升 电话:18761660030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 联系人:吴成霖 电话:18913374289 1385196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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