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0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总体建设内容:堤防达标建设8436米,新建清溪河西段北堤1122米,新建连锁块护坡长4155米,新建堤顶道路1320米,堤顶新建波形钢护栏12104米,新建清溪圩闸站、清溪河闸站,新建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设施等。 工程批复总投资:2498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①工程所有闸门(含安全格栅、门槽埋件)的制作。②启闭设备、安装启闭设备所需的预埋件的设计、制造。③清污设备及其预埋件的设计、制造。④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组装、检验、防腐蚀、出厂验收、保险、包装、运至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指定地点的拼装(若闸门分节,承包人应承担现场拼装。拼装时应为水平状态,且下部空间应能满足防腐操作要求)、现场检验、交货及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3.2对应投资概算金额:6696608.02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44天。清溪圩闸站、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的闸门、启闭机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具备交货条件,清溪河闸站的闸门、启闭机应于2025年10月25日前具备交货条件,相关埋件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进度应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提前1个月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是钢闸门和卷扬式启闭机生产制造厂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制造过单孔净宽10m及以上钢闸门以及配套卷扬式启闭机(2×320kN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中需同时具备钢闸门和卷扬式启闭机,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出厂验收或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7日上午0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最高投标限价:656.2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25-5722735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5721161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