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2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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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 已由 泰州市水利局 以《关于准予泰兴市水务局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40%和地方配套60%,招标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羌溪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 8.442 千米,新建护岸 15.099 千米,拆建 9 座灌溉泵站,建设附属设施等。具体如下: 1、河道疏浚 8.442 千米,其中干河 7.705 千米,支河口 0.737 千米。桩号 K3+965~K4+920、K4+920~K 7+850、K9+020~K 10+415 段设计河底高程-1.0 米,河底宽 11.5 米,边坡 1:3.5;桩号 K10+675~K13+200 段设计河底高程-1.0 米,河底宽 6 米,边坡 1:3。桩号 K7+647~7+740、K12+430~13+200段实施河底及东岸河坡清淤疏浚,西岸河坡维持现状。 2、对干河及支河口两岸河坡共 15.099 千米进行防护。 (1)生态格宾笼挡墙护岸 2.332 千米。生态格宾笼挡墙设计顶高程 3.0 米,底板面高程 1.5 米。墙前设 1.5 米宽平台,墙后设人行步道,墙顶至现状地面间边坡不陡于 1:2.5。 (2)预制桩板组合式护岸 12.511 千米。板桩组合式护岸设计顶高程 3.0 米,钢筋砼预制方桩尺寸为 0.3×0.4 米,其中桩号 K4+920~7+850 段桩长 7.3 米,间距 2 米布置;桩号 K9+020~10+415、K10+675~12+525 段桩长 8.3 米,间距 2 米布置;桩号K12+525~13+200 桩长 8.3 米,间距 1.5 米布置。桩间预制板宽1.98 米、1.48 米,板高 2.2 米,板厚 0.13 米。桩前设 1.5 米宽平台,桩后设 1.5 米宽平台,桩顶至现状地面间边坡不陡于 1:2.5。 (3)桥下河坡护砌 0.256 千米。护砌采用石笼护脚及预制六角块护坡结合的形式,石笼防护高程 1.0~2.0 米,预制六角块护坡防护高程 2.0~3.0 米。 3、原址拆建沿线灌溉泵站 9 座。 4、新建下河巡查踏步、亲水平台、泄水槽及接长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 羌溪河整治工程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干河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支河及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 工程概算投资657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三个标段桩号范围分别为 K3+695~K5+861(含汤庄支渠、新华支渠、新华四级河),K5+861~7+850、K9+020~9+863(含老槽沟河),K9+863~13+200。 施工0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2.306km,疏浚范围 K3+695~K5+865及汤庄支渠、新华支渠、新华四级河,其中干河河底高程-1.0m,底宽11.5m,支河河底高程0.0m,底宽6~8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生态格宾笼挡墙2.332km,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2.051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6km,护岸/挡墙后新建沿河步道及绿化防护。(3) 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2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19处,排水管接长 4 处,泄水槽3处,桥梁防护 1 座,新建亲水平台4座(桩号K4+085、K4+340、K4+595、K4+820)。 施工0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3.154km,疏浚范围 K5+865~7+850、K9+020~9+863(含老槽沟河),其中干河河底高程-1.0m,底宽11.5m,支河河底高程0.0m,底宽6~8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5.194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12km,护岸/挡墙后进行土方回填并在坡面设草籽防护。(3)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4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34处,排水管接长 3 处,泄水槽 20处,桥梁防护3座。 施工03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2.982km,疏浚范围 K9+863~K13+200(其中K10+415~K10+675段属焦土港整治工程实施范围、K12+700~ K12+800为现状套闸),设计河底高程-1.0m,底宽11.5/6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5.176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18km,护岸/挡墙后进行土方回填并在坡面设草籽防护。(3)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3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14处,排水管接长1处,泄水槽20处,桥梁防护7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2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壹仟柒佰伍拾陆万陆仟柒佰柒拾柒元整(¥17566777.00)。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2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 26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2852759563。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86、0.87、0.88、0.89、0.90,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6、0.65、0.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壹仟柒佰伍拾陆万陆仟柒佰柒拾柒元整(¥17566777.00)。 7.4分值构成 1.报价:75分;2. 商务评分:10分;3.施工组织设计:1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第7章“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第11章“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本次招标的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1标、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2标、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3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按施工01标、施工02标、施工03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比如施工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施工02标、施工03标的详细评审,也不参加施工02标、施工03标报价得分排序,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施工02标、施工03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后续段依此类推。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王先生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泰兴市水务局内) 电话:0523-80962093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 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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