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移民安置补偿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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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移民安置补偿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睢宁县人民政府以睢政复[2023]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为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①水利工程:新建徐庄站前箱涵(1孔2m×1.2m),姚前桥拆建(2跨10m),维修泵站3座(刘东电站、下邳东站、张楼电站),疏浚张楼引水沟1.72km。②道路工程:古邳镇涉及苗庄村、陈平楼村、苗集村,拆建混凝土路面,总铺设面积4320m2,安装太阳能路灯100杆;魏集镇涉及陆圩村、王圩村、新工村,主路为沥青路面,支路为混凝土路面,总铺设面积14277.5m2。③给水工程:新建古邳镇郭庄村、苗庄村、苗集村及魏集镇浦棠社区桑桥小区自来水管网,PE管管径20~110mm,管道总长约87400m,草庙村更换入户水表450块。 总投资金额:2312.4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 对应投资金额:2117.8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10月下旬开工,2024年3月底前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共计15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C二类)。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在 / 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的取值范围为0.6、0.65、0.7,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B值计算方法: ①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5,所有报价的平均值; 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10,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 1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20,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 2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30,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30,去掉四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2117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50分,商务7分,单位业绩3分,项目管理机构8分,施工组织设计3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评审:50分 负偏差率情形:
正偏差率情形:
①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二、商务:7分
三、单位业绩:3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8分
五、施工组织设计:32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水利厅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0楼 联 系 人:郭春玲 电 话:0516-8037572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 系 人:王云涛 电 话:0516-80802225 电子邮件:ty83700706@126.com 网 址:www.tybid.cn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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