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迎丰河排涝站除险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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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丹阳市迎丰河排涝站除险改造工程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576号文批准开展前期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地方配套,其中省补50%,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迎丰河排涝站位于迎丰河与长江江堤交汇处,是丹北镇后巷片区规模最大的“一步出江”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10立方米/秒。现状排涝站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经多年运行,排涝站出现局部结构损坏和渗漏、机电设备老化锈蚀、金属结构老旧、主厂房结构不满足现行规范等问题,2013年7月安全鉴定以及2022年7月复核为三类泵站。为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改善运行条件,现实施丹阳市迎丰河排涝站除险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价为1016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引水涵进口和引水渠、进水池、主泵房、出水池、穿堤涵闸及出水口等建筑物工程进行除险改造,结合管理需要对管理设施进行改造,对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对金属结构进行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 (1)丹阳市迎丰河排涝站除险改造工程的勘察及相关服务; (2)丹阳市迎丰河排涝站除险改造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3勘察设计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设计人(包括勘测单位)根据设计工作需要和设计工期要求,提交工程勘察文件;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后7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3、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7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文件的编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具体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控制价成果等。 4、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泵站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6)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以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勘察两个资格,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7.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5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基准价为最高限价。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资源配置:20分;3. 企业实力与资信:10分;4.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5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1-86522190 招标代理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1-84447166 十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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