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淮扬路高架桥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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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淮扬路高架桥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扬路高架桥工程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漫水公路以东,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56km 桥梁、0.3km 接线、0.6km辅道、3处交叉口、管线恢复及路线设施、其他附属项目以及相应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 桥梁由北侧上堤桥和淮扬路高架桥组成。北侧上堤桥桥梁总长186.05m,上部结构采用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形连续梁、下部结构采用A类预应力矩形盖梁柱式桥墩及肋板桥台,基础采用桩基承台。淮扬路高架桥桥梁总长1375.52m,上部结构采用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形连续梁、114m简支钢桁架、35m现浇箱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20m现浇箱形钢筋混凝土连续梁,下部结构采用A类预应力矩形盖梁柱式桥墩及肋板桥台,基础采用桩基承台。辅道路面宽度7m。 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2)设计速度:40km/h;(3)横断面标准:全线路基及桥梁总宽24m;(4)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项目、河道桩号28+959~29+650范围河道围堰拆除、河道桩号28+880~29+111范围项目部拆除、河道开挖、堤坡防护。 计划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至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约为26553万元,对应项目监理费概算约 448.54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淮扬路高架桥)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为5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0个月(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具体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按91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网站截图)。 备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网站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应具有类似工程(指至少含有一座新建公路特大桥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所监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价* 1.69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商务28分,监理大纲42分,投标报价20分 ,履约信誉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7-83712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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