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258/2023-0009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生成日期: |
时 效: |
秦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全省水资源管理,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的提案》收悉,经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完善水利工程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有效保障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同时,结合我省平原河网地区特点,提前确定生态水位管控目标,全面印发保障方案,率先建立评估机制,加强生态水位(流量)监测预警,有效保障了河湖生态水位(流量)。
一、加强水系连通,改善河湖水动力条件
一是完善骨干引排工程体系。为建立“布局合理、蓄泄兼筹、循环畅流、引排得当、多源互补”的河湖水网,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核,获江苏省政府批复印发。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推进各项水系联通工作,完善骨干水网,完成走马塘、新沟河延伸拓浚、望虞河西岸控制、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实现通水,形成“两进三出”太湖骨干引排格局。2022年5月、7月,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后开工建设,流域、区域水利治理体系将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理。从严管控水域岸线,精准划定河湖空间管控区域,推动河湖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等功能区划定,规范涉河建设项目依法管理。推进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有效削减太湖内源污染。按照有利于扩大湖泊水域、河湖连通和生态保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稳妥有序推动退圩(渔)还湖综合治理。
三是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每年完成河道治理超过400公里,已治理河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除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全面推广农村生态河道建设,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7500余条(段)、2.92万公里,全省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占比已达37.7%。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我省共有4批8县(市、区)成为国家试点县,第一、二批试点县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第三、四批试点县正在加快建设。通过河湖治理,我省水系引排能力、水质条件、自然生态得到提升,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二、加强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
一是加强生态水位(流量)保障。我省提前印发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印发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目标和责任主体,分解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责任。率先印发《生态水位(流量)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建立日监测、月评估、年考核制度,建设生态水位实时监测管控系统,全面强化生态水位(流量)监测管控,将河湖生态水位(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河长制管理。通过强化生态水位(流量)监测、评估、管控、调度等措施,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全面有效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水资源调配。我省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年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明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取用水论证、许可、延续和计划用水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保障合理的用水需求。我省发挥水利优势,扎根长江建成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和引江济太等调水工程体系,形成流域区域间的互济互调体系。面对2022年我省严重气象干旱,启动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系统,持续优化配置调度,有力缓解地区旱情,抑制蓝藻生长和水华暴发,有效保障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三是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组织编制《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五区三带”(沂沭泗流域、淮河-里下河、长江干流、太湖流域和海洋5个综合保护修复区,长江沿线、运河沿线和滨海沿岸3个生态保护修复带)的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加强空间管控,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管理,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国家试点、生态状况遥感调查、“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一是实施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制定《全省排涝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涝泵站拦蓄污水整治专项行动,对近两年汛期水质下滑严重的国省考断面,在其上游一定范围内,开展排涝泵站拦蓄污水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确保汛期水质不出现大的波动。成功申报实施“十四五”第二批“国家山水工程”,布局实施了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区域湿地修复、高邮湖北岸小微湿地水系疏通、洪泽湖西岸湿地修复等水环境治理项目,通过开展退圩还湖、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岸线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切实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提高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和生态保护型缓冲区的比例,强化已建项目绩效评估,继续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开展“生态岛”试验区试点建设,提高生态系统修复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打造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示范区、生态质量改善的先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区。
二是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每年4-5月和9-10月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流域水质、水生生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支撑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及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开展全省观测站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开展水生生物专项调查行动,持续跟踪保护成效与物种恢复水平。率先颁布《水域状况评价规范》《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
三是推进黑臭水体长效整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向滨水宜人开放空间升级,制定《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将水系连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大纲,推动各地结合城市水系规划等要求,对断头浜、填覆河道等提出水系沟通改造和恢复方案,提升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加强督促指导,各地高度重视水体流动和生态水位保障,通过打通断头浜、连通周边水系,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补水等措施进行活水循环,改善城市河道水动力。引导各地加强城市水系沟通,强化河道岸坡生态修复,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水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示范河道。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治污攻坚相关工作,推动河湖系统治理,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促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全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一是持续加强水系连通和河湖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江苏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推进骨干水网工程建设,提升区域引排能力。推进城市河道水系连通、活水工程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水环境治理成效。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落实湿地总量管控,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法规体系。扎实推进“国家山水工程”,鼓励市县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二是继续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强化取用水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以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监测评估、科学调配、管控保障,通过强化水利工程调度和取用水管控等措施,全面保障生态水位(流量),助力河湖生态复苏。
三是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坚持节水优先,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从源头上控总量、在全过程减排放。持续强化重点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开展重点河湖生态状况评价和水域状况评价,为河湖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提供决策支撑。统筹开展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河湖管护,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水体净化能力,保障优质水资源。
江苏省水利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