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258/2023-0006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财务审计处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信息公示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生成日期: |
时 效: |
一、项目编号:JSSL-ZFCG-2023013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审核认定实践与细则研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海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成交金额:4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2021年6月,江苏发布总河长令,率先部署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出到2035年,全省河湖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总体目标。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指导意见,提出六项幸福河湖建设主要任务。省河长办出台了评价办法和评分标准,加强全过程推进,指引各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各地扎实推进,踊跃申报。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苏河长办〔2021〕13号)精神,严格把握幸福河湖建设质量,幸福河湖审核与认定工作已成为保证幸福河湖建设质量的必要程序和关键环节。
1、对2022年度各设区市上报幸福河湖建设情况开展线上复核打分与线下现场复核;
2、为科学、规范开展省级评价审核与认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认定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对各阶段需评估的成果提出评估修改意见,直至成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审查或审定。具体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标准: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良君、董舒、吴嘉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水利厅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联系人:吴嘉裕
联系电话:025-86338185
采购实施单位: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
联系人:石汉兵、黄梅娣
联系电话:025-86338337、863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