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3-0005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务审计处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3-05-23
时 效:
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和
制订非常规水利用配置计量统计技术指南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14:18:38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和制订非常规水利用配置计量统计技术指南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0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L-ZFCG-2023014

项目名称: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和制订非常规水利用配置计量统计技术指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标段一: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  肆拾万元整(RMB40万元)

标段二:制订非常规水利用配置计量统计技术指南  肆拾万元整(RMB4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需求如下:

标段一:按照水利部等6部委印发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要求,针对江苏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中期评估,研究编制江苏省再生水利用配置指导意见。

标段二:对标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非常规水源利用政策和标准,结合江苏省实际,研究制订《江苏省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计量统计技术指南》,提出适合江苏区域特点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政策意见。

特别说明:同一供应商可参加1个或者2个标段采购,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中的1个。如同时中标,则中标金额较大者优先中标,若中标金额相同,则优先中标标段一。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标段二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由供应商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其不存在被禁止情形的证明)。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8:30—11:30,14:00—17: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03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政采登记表”,并将填好的“政采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邮箱2451649244@qq.com,采购实施单位审核无误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发至上述发件人邮箱。授权委托人也可持“政采登记表”纸质原件和身份证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对采购服务或产品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察看。

3.响应人应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响应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省水利厅网站等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请贵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分标段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水利厅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联系人:贡丽娟

联系电话:025-86338065

采购实施单位: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3楼

联系人:石汉兵、黄梅娣

联系电话:025-86338337、86338327

邮 编:210029

政采登记表1.doc政采登记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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