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8 14: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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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团省委、省科协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1 号),按照“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兼顾均衡”的评选原则,在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专家初评、考察评议等程序,推荐徐州潘安湖等8个场所(工程)为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
受理部门: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张艺琼
联系电话:025-86338373
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509室
电子信箱:jsslxw@qq.com
邮 编:210029
附件: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名单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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