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3-0001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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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时 效: 有效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14:22:25 浏览次数:

 2022年,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全省依法治水管水呈现良好态势。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党的领导强化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工作方案、十四五法治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等,层层分解学法、守法、执法等任务,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治水管水实践中。落实厅党组集体学法制度,一年来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等3次,研究涉及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30余个,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水利建设重要工作做到强部署、重大问题快协调、重要任务强督办,第一时间研究打击河湖清障、清四乱常态化等涉法问题,专赴一线对问题整治进行指导、督办,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二、切实强化法规制度保障

 坚持将立法制规作为引领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措施,不断丰富符合新时代治水要求的水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组织开展《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修正工作,修正草案已通过省人大一审;完成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对3件规章进行了修订。我省现有14部省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规范调整水事法律关系,形成了覆盖全、有特色、较完善的水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按照省政府部署,全面开展省政府涉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25件,废止5件,修改2件;着手组织对省水利厅印发的现有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废止29部,清理保留63件。另对省人大和其他厅局征求江苏省水利厅意见的140件次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三是推进法规制度实施,对《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完成《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配合省人大开展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深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加强督促指导,保障水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全省法治水利年度计划和厅机关法治水利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业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全面依法履职,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倒逼法定职责必须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列为2022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发布实施。推进水利工作法治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厅签订的100余份重大民事合同实施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水利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全省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应对行政复议1件次,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应对行政诉讼2件次,应对民事诉讼6件次,全部胜诉;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0件次,信访事项答复2件次。完成2021年度全省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调整充实厅法律顾问委员会。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制完成我省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办事指南标准化梳理,在“标准化实施清单”模块开展事项认领并完成清单编制,编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征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服务指南。持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改进和完善省政务中心水利窗口服务,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年度省市两级行政许可1412件,满意率100%,事项提前办结率90%,平均缩短法定办理时限2/3。坚持把企业与群众的难点作为改进水利服务的重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有利举措上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配套实施方案水利意见建议;继续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电子证照发放。扎实推进区域评估,进一步扩大企业受惠面,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试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省市行政审批及监管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季度通报制度,点对点调研指导,提高监管成效。

 五、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长江非法采砂治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控、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长江非法采砂治理,联合省公安厅、江苏海事局等部门部署开展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强化年”行动,全链条打击,全过程监控,2022年组织全省沿江地区出动执法人员33215人次,执法船巡航4397艘次,开展各层级集中打击行动519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艘,采砂船非法移动6艘次,拆解“三无”采砂船17艘(累计381艘),对10艘采砂船去功能化(累计128艘)。不断加大河湖“清四乱”力度,统筹防汛保安、水文设施保护、水利部进驻式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执法工作,与河湖“清四乱”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推进,完成水利部进驻式暗访发现交办的28个大运河“四乱”问题,以及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交办苏州市的69个太湖岛屿、苏南运河、淀山湖“四乱”问题;防汛保安和水文监测环境及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出动近8万余人次,执法车船18000多台(航)次,发现问题线索1200多起;接信访举报28件,100%办结;立案查处防汛保安类案件104起,查处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及设施案件4起。积极探索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同时,按照“基地标准化、装备系列化、巡查信息化、队伍规范化、机制常态化”要求,着力提升推动水行政执法水平。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紧密结合依法治水工作要求,做优宣传品牌,使水法律法规借助更广泛的渠道传播,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制定下发全省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周密组织年度水利普法工作。指导南京等地升级提档“聚焦长江”水法治国家宣传园地,推进洪泽湖管理处打造宪法广场宣传阵地,三河闸法治广场获得第九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水利领域共有全国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家。“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走进政务服务中心举办“地下水与我们息息相关”现场主题宣传活动;在《新华日报》开辟纪念宣传专版,在中国江苏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协同13个设区市和9个管理单位加大公共交通网络同步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省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氛围。突出做好洪泽湖保护条例宣贯工作,联合省人大组织召开宣传贯彻座谈会,在新华日报开辟专版并邀请专家解读条例。组织参加水利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地下水管理条例》网络答题活动。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省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水利研究领域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创新法治水利建设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加强,长江非法采砂全链条打击、全过程监管还要强化,对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出现的弱化苗头应对措施还不够,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写入党章,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示了矢志不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法治水利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江苏省水利厅将紧紧围绕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年度述法、纳入综合考核为重点,突出法治履职,保障权力规范运行;突出重点领域,推进立法制规工作;突出服务意识,提升行政审批水平;突出高压严打,深化水利行政执法,大力推动制度创新、依法行政、法治引领,持续深化法治水利实践,努力构建较为完备的水法律规范体系、水法治实施体系、水法治监督体系、水法治保障体系,以高质量的法治水利工作服务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水利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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