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利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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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利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关于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利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宿水办〔2022〕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利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河道整治、沟口护砌、桩防护工程、塘坝整治、涵洞拆建及林草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标段招标范围: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措施面积l.5平方公里,其中:整治河道3.82千米,沟口护砌5处,桩防护工程400米,塘坝治理6座,拆建涵洞4座;栽植乔灌木2016棵,铺植草皮1750平方米,撒播草籽32680平方米,栽植水生植物1.26公顷。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42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3月28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工期24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1:/(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379250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65分;2.商务:5分;3.单位业绩:2分;4.项目管理机构:1分;5.施工组织设计:27分;6.其他评分因素:/。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位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联系人:王中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黄瑶 卓燕文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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