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已由水利部办公厅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七大江河干流重要堤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办规计〔2023〕16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计划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治理范围为文昌路跨廖家沟大桥至羊尾巴段右堤约9.3km;主要建设任务是堤顶加高、堤身培厚、堤身隐患处理、堤身防护、穿堤建筑物治理、堤顶道路建设等;工程估算投资2亿元。淮河入江水道廖家沟段右堤堤防等级为2级堤防。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标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合同编号:LJGJG-2023-ZBSGTSJ),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编制符合要求的招标设计文件(包含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送审成果以及施工图审查修改成果和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服务等,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等。 2.4服务周期 (1)服务期限:2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收到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前期资料后,4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和全套施工图纸,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和施工进度要求。 (3)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4)后续服务期:从招标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5)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b.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阶段勘测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34分; (2)资源配置:10分; (3)投标报价:50分; (4)投标人业绩:6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6号 联系人:周秋露 电 话:0514-8280230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