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晶桥镇新桥村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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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溧水区晶桥镇新桥村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移【20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溧水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晶桥镇新桥村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沥青道路改造约2000米,池塘整治4座,排水沟整治400米,建设路灯约40盏,新建村牌、花墙、铺装及移民后扶标志等。总投资487.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晶桥镇新桥村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沥青道路改造约2000米,池塘整治4座,排水沟整治400米,建设路灯约40盏,新建村牌、花墙、铺装及移民后扶标志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概算价:453.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57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4年5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5)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最高投标限价:45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80分;2技术部分(暗标):20分。
备注:1、类似工程指:2018年11月1日及以后承担中标金额2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时间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投标企业资格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同一人。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752071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朱蒙、潘泽源、龚静雅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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