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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24 16: 47: 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已由南通市水利局通水规计〔2023〕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50%,区级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初设已通过南通市水利局批复,按排涝20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5.0千米,河道疏浚3.57千米,新建护岸5.326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3.57千米,新建护岸5.326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2355.04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河道疏浚3.57千米。设计河底高程-2.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河底宽20米,边坡1:3.0;

2)对干河及支河口两岸河坡共5.326千米进行防护,均位于通启西片;

① 桩板式护岸2.767千米。采用C35钢筋砼预制方桩与C35钢筋砼预制板连接的组合结构。预制方桩截面尺寸为0.35×0.3米,桩长6.5米、桩间距2.0米,护岸顶高程2.2米。桩间预制板宽1.98米,高1.7米,厚0.12米。桩顶设 C35 钢筋砼盖梁。墙后设大于1米宽平台,以1:3.0边坡接至现状地面。

② 生态组合桩护岸1.902千米。采用C60八角形预应力钢筋砼桩与C40钢筋砼预制板连接的组合结构。预制桩截面尺寸为0.34×0.32米,桩长6.5米、桩间距1.5米,护岸顶高程2.5 米,桩间预制板宽1.3米,高2米,厚0.12米。预制桩及预制板顶设C35 钢筋砼盖梁。墙后设大于1米宽平台,以1:3.0边坡接至现状地面。

③ 生态袋护坡0.657千米。水下采用杉木桩密排布置,木桩稍径不小于0.12米,桩长4米。桩顶高程1.75米,桩后铺设3层生态袋,生态袋顶高程为2.35米。

3)排水涵接长等附属设施。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1977.3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44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1229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4829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10年(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的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124日至2023年121(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2091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提供从20237月至20239月之内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2“投标人须知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937.8226万元(含暂列金额)。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60分基础上扣0.7分;

每低1%,60分基础上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60

2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2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合计

65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网络图(应具体到天),关键路径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总工期、节点工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2分。

2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2分。

3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等安排合理,得2分。

6

2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道路、水、电系统布置,钢筋、木工加工场及设备仓库布置合理等,得1分;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施工期生产、生活区的排水方案可行,得1分。

3)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证,得2分。

5

3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2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3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2分。

4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9

4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材料组织(2分)。

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2分)。

2)砼浇筑工艺(4分)。

砼浇筑工艺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砼内外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4分)。

3)土方施工(3分)。

土方施工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分);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得当(1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4)工程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6分)。

15

35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1208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513-86028692

 

招标人和代建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高新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李彦霖

联系电话:0513-861091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1号楼6

联系人:印歌华、朱佳奕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ygh630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