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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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通水规计〔2023〕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50%,区级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初设已通过南通市水利局批复,按排涝20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5.0千米,河道疏浚3.57千米,新建护岸5.326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3.57千米,新建护岸5.326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2355.04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南通市通启运河整治工程(通州区段)项目法人委托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244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不低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和量测乙级资质、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项目法人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10.14万元 (含所有桩基检测) 最高投标限价:10.14万元 (含所有桩基检测)。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1208室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513-86028692
招标人和代建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高新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李彦霖 联系电话:0513-861091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ygh6308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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