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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23 15: 20: 48

1.招标条件

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已由 苏水计〔2023〕8号 列入建设计划,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连云区宿城挡潮闸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水保、征迁、环评、稳评专项方案编制;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专项报告、勘察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有关技术资料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

设计周期:110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勘察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批部门;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审稿;

3)初步设计批复15天内,提供可供招标的施工图纸

4)初步设计批复4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水保、征迁、环评、稳评等专项报告提交时间:应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需要。

7)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可编辑的最终版成果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城市防洪)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两个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提供察(测)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初设批复,三者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后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5月-10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5月-10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附网站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准备

20231123日至202311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 获取招标文件

5.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4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开标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2.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提供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提供合同协议书、初设批复文件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提供信用等级截图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7.技术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提供承诺函、网站截图

9.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提供承诺函

10.委托代理人

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1.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相应阶段勘察设计费(工程部分和专项工程部分,并含对应承担的前置要件编制费用)×100%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28分;B:资信业绩:8分;C:资源配置:26分;D:技术文件:38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投标报价

28

招标控制价为:项目初步设计(初设报告)批复概算中明确的勘察设计费之和*100%。投标a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23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0%加1分,最高加5分(即投标报价为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5%得28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增加:

修正后的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资信业绩

8

1

信用等级

4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2

投标人业绩

4

投标人自20201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闸或泵站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资源配置

26

1

项目负责人

5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规划)执业资格,得2分;

2、自2020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闸或泵站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缴纳时间为 2023 年5月至 2023 年10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2

技术负责人

2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规划)执业资格,得2分;

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缴纳时间为 2023 年5月至 2023 年10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2、技术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的,本项不得分。

3

各专业负责人

19

1、投标人配备各专业人员(地质、测量、水工、规划(水利专业)、电气、环保、造价、金属结构、建筑、建筑结构专业),每个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10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1分,本项最高得10专业人员的认定以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2、各专业人员中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规划)、注册测绘工程师、建设部或水利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每有 1 个,加1.5分,最高得9 分,不同专业人员的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一位专业人员的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3、以上各专业人员不得兼职,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缴纳时间为20235月至10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技术文件

38

1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10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  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勘测设计编制工 作思路清晰、选址合理可行、内容全面,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

本项目应重视的关键问题及对策建议

8

对本项目存在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质 量安全措施合理,能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最高得 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投资方案及造价控制措施

4

投资方案及造价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4 有缺陷,酌情扣分。

4

勘测设计工作大

12

(1)

勘测设计工作内 容、技术路线

2

勘测设计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清晰、合理,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

项目组织机构

3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 措施合理,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质量要求及质量 保证措施

4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可行,最高得4分,有缺陷, 酌情扣分。

 

(4)

勘测设计工作进度

计划及进度保证措

 

3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5

后续服务计划

2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承诺,服务措施具体得当的, 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6

勘测设计过程中 所引用的规范

2

拟采用的勘测设计规范准确、强制性条文执行到位, 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9.其它内容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投标人对开标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9.4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路9号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楼

人:张主任

   话:0518-80625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人:魏工

   话:18795552019

电子邮箱:1556231889@qq.com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