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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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已由 苏水计〔2023〕8号 列入建设计划,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连云区宿城挡潮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连云区宿城挡潮闸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水保、征迁、环评、稳评专项方案编制;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专项报告、勘察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有关技术资料。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 设计周期:110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勘察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批部门;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提供可供招标的施工图纸; (4)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水保、征迁、环评、稳评等专项报告提交时间:应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需要。 (7)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可编辑的最终版成果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城市防洪)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两个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提供勘察(测)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初设批复,三者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后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5月-10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5月-10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附网站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准备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 获取招标文件 5.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开标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2.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相应阶段勘察设计费(工程部分和专项工程部分,并含对应承担的前置要件编制费用)×100%。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28分;B:资信业绩:8分;C:资源配置:26分;D:技术文件:38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其它内容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3投标人对开标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9.4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路9号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楼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18-80625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18795552019 电子邮箱:1556231889@qq.com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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