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大浦港治理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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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江区大浦港治理工程已由苏州市水利局以苏市水务[2022]26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30%,县级财政配套70%,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江区大浦港治理工程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总工期: 大浦港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大浦港西起太湖、东至京杭大运河,是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连接太湖和京杭大运河的主要河道之一,也是吴江城区一条重要的引排河道,此次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6.9千米,其中主河疏浚5.5千米,支河疏浚1.4千米;堤防达标建设14.628千米;新(拆)建、加固护岸12.391千米等,综合确定工程等级为Ⅲ等,河道两岸堤防防洪标准为区域5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河道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为5级;工程概算投资9546万元,工程总工期为15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图纸): 大浦港河道沿线视频监视系统,水位测站及其数据发送。河道沿线视频监视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视频客户站、视频存储云平台、室外摄像机(布置于河道现场)组成。现地视频信号经光纤网络传输至网络运营商视频存储云平台,同时现地视频信号可由水利站和调度中心的视频监控主机实现视频的远程监视与控制。在大浦港重要断面增设水位测站,为吴江智慧水务系统提供实时的水位数据,所使用的视频监视系统及采集的数据必须与吴江智慧水务系统具有兼容性。 上述系统或设备的深化设计、开发;设备的采购、集成、制造、试验、安装、调试;相应线缆的安装敷设;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对应投资金额:6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工期: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6)其它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1人,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且≤10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万元。 8.4分值构成 8.4.1商务部分:82分 (1)投标报价:70分;(2)信用等级:4分;(3)公司实力:2分;(4)企业业绩:2分;(5)体系认证:1分;(6)项目经理业绩:1分;(7)售后服务:2分。 8.4.2技术部分:18分 (1)响应性:4分;(2)先进性:3分;(3)合理性:4分; (4)可靠性:2分;(5)通用性:3分;(6)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 联系人:季星桐 联系电话: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刁吉峰 电子邮件:124944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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