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境内弃渣场稳定性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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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16]322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常州新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州新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境内弃渣场稳定性安全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其主要任务为:改善太湖和湖西地区水环境;提高流域和区域的防洪排涝标准;增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兼顾地区航运等。 工程总体布局是:北起长江右岸的大夹江,在引(入)江口处兴建界牌水利枢纽,沿老新孟河拓浚至京杭运河,在新孟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兴建奔牛水利枢纽,过运河后新开河道南延至北干河,拓浚北干河连接洮湖、滆湖,拓浚太滆运河和漕桥河入太湖,工程河道总长116.47km。 界牌水利枢纽位于新孟河向北延伸段入江口处,是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的重要控制性建筑物之一,由一座闸孔总净宽80m的节制闸,一座总装机流量300m3/s的双向泵站,一座Ⅵ级航道船闸(16×180m)组成。 奔牛水利枢纽工程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干河枢纽工程之一,位于常州市奔牛镇新孟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枢纽由京杭运河立交地涵、船闸和节制闸等组成。立交地涵过水断面面积618m2(12孔8.0×6.5m),船闸为Ⅵ级船闸(16×135×3.45m),节制闸为闸孔净宽12m的单孔水闸。 对京杭运河以北段两侧支河口门、太滆运河北侧的支河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太滆运河与锡溧漕河改道段交汇处北侧兴建前黄水利枢纽、在太滆运河的北侧武宜运河上兴建牛塘水利枢纽。前黄枢纽位于锡溧漕河入太滆运河处,船闸为双线Ⅲ级船闸(23×230×4(m))。牛塘水利枢纽位于太滆运河北侧的支河武宜运河上,包括16m节制闸、Ⅴ级航道船闸(16×180m)各一座。 对因河道拓浚、平地开河影响的沿线跨河桥梁进行拆建(新建、改建),本工程初设阶段涉及现状道路、桥梁共134座(含道路),规划建设跨河桥梁105座。对河道两岸受工程建设影响的水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4个月,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34621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境内弃渣场稳定性安全评估。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境内河道由北向南途径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奔牛镇。由新北区组织实施的河道全长约23.90千米,其中,运河以北段长度约21.81千米,河道底高程均为-3.0米,底宽为80m,口宽136.40米~144.50米;南延段长度约2.09千米,河道底高程均为-3.0米,底宽为70m,口宽133.30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境内工程弃土场位于新北区孟河镇及魏村街道,弃土场共工分11个地块进行堆土,弃土场总占地面积约461.17万m2,弃土总量约1800万m3;弃土堆高约5~7m。 (1)服务内容:针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沿线10处四级及以上弃渣场进行稳定性评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弃渣场稳定安全评估规范》(TCWHIDA 0018—2021)的要求,收集各弃渣场相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等资料,以反映弃渣场场地和弃渣场渣体的总体情况。 ②进行现场查勘,调查清楚当前弃渣场的基本概况、水土流失现状、周边敏感对象、弃渣场场地及渣体基本特性以及弃渣场防护措施现状。 ③依据现场查勘情况,对各渣场展开稳定性的基本定性评价,包括记录不同位置边坡稳定性情况,分析危害性因素,依次进行危害程度分级,最后得到每一个渣场的危害性评价。 ④以勘测的弃渣场现状平面布置为分析对象,开展弃渣体典型剖面的稳定性计算复核,具体步骤包括弃渣场级别确定,计算工况确定,计算参数确定以及计算剖面确定,最终计算得到相应的稳定性安全系数。 ⑤对比、结合现场查勘评价及稳定计算复核结果,综合得到弃渣场稳定性综合评价结论。 (2)提交成果要求:按时保质提交纸质及电子数据成果。 (3)成果质量要求:相关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指南的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和满足主管部门要求。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提交稳定性安全评估报告至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止。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应由勘察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11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650000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招标人:常州新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28号 联系人:何芸 联系电话:0519-8528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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