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全市6家水利常设项目法人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发布日期:2023-11-13 10:15:44 浏览次数:

11月8日,宿迁市、县(区)6家水利工程常设项目法人机构签署《宿迁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首次实现独立项目法人之间的横向连通。

签订《备忘录》标志着全市6家常设项目法人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迈向新阶段,从之前的相对独立,到现在的共建合作,对推动全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备忘录》要求,6家项目法人单位将在支部结对共建、教育资源共享、技术问题攻坚、技能人才培养、劳动技能竞赛、推进创新创优、农民工工资保障、打击违法违规违约信息等8大领域开展合作,旨在营造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新环境,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宿迁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现代水网建设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宿迁市水利局持续深化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市、县(区)水利工程专职建管机构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本次《备忘录》的签订将实现全市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共建和资源共享,是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大探索和实践。


(供稿:宿迁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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