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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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已由扬发改农经发〔2023〕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50%,其余为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 张叶沟位于里下河腹部地区,南起盐邵河,北至北澄子河,县域重要河道,主要功能为防洪、排涝、供水,河道全长17.6千米,受益面积约202.08平方千米。张叶沟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岸坡坍塌、堤防不达标、沿线建筑物破损严重、防汛道路不贯通等问题。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除涝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次工程治理长度17.6千米,保护人口8.18万人,保护耕地8.38万亩,排涝受益面积3.8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3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3.8万公斤。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包含河道疏浚17.175千米,堤防加固7.90千米,险工段防渗处理0.88千米,新(拆)建、加固护岸4.40千米,拆建穿堤建筑物29座,新建顺河桥1座、防汛道路11.55千米等。 工程投资概算金额:10184万元。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河道疏浚:河道疏浚17.175 千米(桩号K0+000~ 17+600),设计河底高程-1.5米,底宽12~25米,坡比1:2.0~1:5.0。 2、堤防加固工程:本次堤防加固工程均按20 年一遇标准进行加固,土堤填筑5.04千米,堤顶及背水坡加高培厚,设计堤顶高程4.50米,顶宽4米,迎水侧坡比1:2.5~1:3.0,背水侧坡比1:2.0。土堤加挡浪墙2.86千米。挡浪墙采用悬臂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顶高程4.50米,底板面高程3.30米。 3、险工段加固工程:险工段防渗处理0.88 千米。采用多头小直径水泥搅拌桩,成墙厚度0.3米,桩顶高程3.50米、桩长5米。 4、护岸工程: (1)新建连锁块护坡2.64千米。其中桩号K7+730~9+170东侧长1.44千米,护坡顶、底高程分别为3.20米、1.00米,坡比1:3.0;桩号 K9+350~ 9+950两侧共1.2千米,护坡顶、底高程分别为2.60米、1.00米, 坡比1:2.5~ 1:3.0。 (2)拆建挡墙1.60千米。位于八桥社区桩号K13+700~ 14+240和K14+360~ 14+620两侧。拆建后采用框式挡墙,高程0.80米处设平台,平台后设框式挡墙,墙顶高程2.60米;挡墙下设钢筋混凝土底板,底板面高程0.60米。 (3)加固挡墙0.16千米。位于桩号K14+620~ 14+780东侧,采用抛石护脚,拋石宽1.5米,厚0.8米。 5、配套影响建筑工程:拆建沿线建筑物 29座,其中闸站 3座,引排涵闸26座。新建顺河桥梁1座。 6、新建防汛道路11.55千米:新建混凝土道路路面宽3.5米,每300米设错车道。位于东岸桩号K0+100~2+420、西岸桩号K2+420 ~ 4+850、K6+000~ 9+300、K10+000~ 13+500。 7、环保、水保专项等内容。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391天。工程计划于2023 年11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 年4月10日前完成水下主体工程,排涝泵站具备运行条件,堤防具备挡洪条件,2024年12月20日具备完工验收所有条件。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高邮市张叶沟治理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含本工程涉及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质量目标要求为优良等级。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整个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按756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为170.5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高邮市府前街134号 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138521793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10.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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