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护“淮水安澜”
——江苏淮安市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1-06 13:37:01 浏览次数:

水是“淮水安澜”的民生之“底”,也是“淮水安澜”的水韵之“魂”。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以法为凭、循法而行,用法治守护一泓碧水,不断刷新纪录、高位出圈。洪泽湖从千帆竞发到千船上岸,河湖长制从荣获全国荣誉奖牌到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这既是“法治护航、河(湖)长护卫、全民护水”的精彩亮相,也是多重约束条件下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求得的“最优解”。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

法治引领保持强劲活力

“法者,治之端也。”淮安市的水法治思维起步即领先。

执法体系领先。20世纪80年代末,淮安市被列为全国首批水利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此后,淮安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门水行政执法为主体框架的水法治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并在发展中日臻完善、久久为功,守牢依法治水、管水的阵地。

地方立法领先。把握先机、长线布局,体现在紧跟时代脉动,先行先试、善作善成。近年来,淮安市抢抓地方人大获得立法权、地方政府获得规章制定权的重大机遇,以先人一步的眼光、快人一拍的行动,陆续推出《淮安市城市河道蓝线管理办法》《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凸显出地表水、地下水治理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水安全战略领先。河湖长制在淮安市的生动实践,催生了淮水内涵的历史性转变。“上岸定居”让千百年来“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渔民着陆,让其家不再漂浮、人不再漂泊、心不再流浪;“十年无渔换年年有鱼”让洪泽湖从休养生息走向生生不息,还湖于静,还湖于清,还湖于未来。“淮水安澜”是一个战略,是淮安市心怀“国之大者”,与“江河战略”同频共振,更是对保护淮河的率先探索。

“闭环控制,阳光运行”

创新驱动激活一城碧水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淮安市的水法治体系创新又创优。

组织架构创新。淮安市首创的“一河长两助理”协调推进机制,为河湖长搭配行政助理、技术助理,建立起可移动的河湖“前沿阵地堡垒”,解决了河湖长履职中政策不清晰、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首推的河湖长、网格长、断面长“三长一体”同步实施机制,实现身份重合和职责融合,避免了事出多门、责在多人、法不责众等问题。

执法机制创新。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增强了水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权威性和震慑力。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融合社会多部门执法力量,既是对水行政执法的坚守,又是对水行政执法的拓展,彰显了淮安水城的水分量。水文化周、水利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融宣传教育、执法普法、监督服务于一体,一脉相连,润物无声。

执法载体创新。以卫星、遥感、无人机、数字高清视频监控、水质监控等科技手段立体组网的“天眼”“地探”“水控”工程,变“配齐力量”为“配强力量”,变“有形覆盖”为“有效覆盖”,建立起信息化执法监管格局。这是淮安市“以变求进”的现代化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创新,彰显了水行政执法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人水和谐,人水共生”

民心所向就是政之所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淮安市的水治理成效走深又走心。

“船上岸”,减少人对水的袭扰。从2017年的全面禁采,到2018年拆解全部采砂船;从2020年的住家船、餐饮船清理整顿,到2021年的全部上岸,洪泽湖采砂船、住家船、餐饮船实现清零。这是留住一湖碧水的革命性措施,体现出淮安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对“母亲湖”的守水有责,也是对淮河下游的担当。

“草无踪”,松绑解压纾水困。水草是河湖的“牛皮癣”,年年清理年年发,同时会花费很大精力。淮安开展的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三水”清除百日攻坚行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重复做简单的事,用心做重复的事。这是大水面体量下的动态清零,也是保障水质安全、泄洪畅通、环境优美的综合举措。

“除黑臭”,留住河湖水的根。河湖问题,表现在岸上,根子在水里。淮安水体黑臭、积淤、直排口歼灭战,是一场面子、里子、底子、根子并重的深层次攻坚,既体现了除疴去弊的决心,又体现出“不为困难找借口,只为问题找出路”的作风,更体现出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水岸同治的智慧。


□本报特约记者 周德宝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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