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
|||||||||||||||||||||||||||||||||||||||||||||||||||||||||||||||||||||||||||||||||
|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部分,省级适当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地方负责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自瓜泾口出太湖,向东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利用吴淞江现有河道拓浚至苏沪交界与上海段河道相接,横跨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河道拓浚整治61.7km(其中苏沪交界段5.28km,包括堤防、护岸、堤顶防汛道路等),其中吴江区、吴中区、工业园区以及昆山市境内长度分别为4.0km、18.34km、8.32km、31.04km;配套扩建瓜泾口枢纽(包括节制闸、船闸);吴淞江穿京杭运河维持现状敞开,两岸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为减轻苏申外港线三级航道的影响,对北支苏申外港线敞口处理,对其北段(京杭运河~吴淞江段)堤防加固(长29.37km)及两岸支河口门控制代替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口门控制;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对河道整治带来的水系影响进行调整处理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工程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及监理平行检测服务。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96个月。计划于2023年2月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的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 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个检测合同金额 4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通过公开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以及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聘用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作业的能力。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3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批复概算中检测费(含桩基)的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商务评分:9分;监测实施方案(暗标):50分;投标报价:20分;资源配置:21分;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其他内容/9.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 系 人:魏 海 电 话:0512-57923915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幢 联 系 人:徐珊珊、张双艳 电 话:0512-68632370
11.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