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2022年度)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20 17: 58: 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2022年度)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18.34km,堤防工程64.39km(吴淞江38.4km,苏申外港25.99km),护岸工程65.42km(吴淞江40.29km,苏申外港25.13km),新建防汛道路60.45km(吴淞江37.45km,苏申外港23km),口门建筑物66座(吴淞江47座,苏申外港19座,新建拆建53座,加固13座),新建支河桥梁10座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桩号西起航船路(3+700),东至五浦港(5+200),加固堤防总长1.59km,新建、加固护岸总计1.51km,结合景观节点新建巡堤道路1.59km,河道及堤防级别为2级。

标段对应投资金额:3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 92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1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1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 无

12)其他要求2: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 1 200900 202323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2 14 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 0.6、0.65、0.7 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①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2%,则不参与 M 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 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③当有效标>5 家且<9 家时,M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④当有效标≥9 家且<15 家时,M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⑤当有效标≥15 家且<20 家时,M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⑥当有效标≥20 家时,M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4 家,如有效标为 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5家);⑦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2%,则 M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2%计算。所有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价格均应剔除明标费(明标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最高投标限价: 2913.11510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2分

2)技术部分:2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72


1.1

投标报价

63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3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100%,得分63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低1%,扣0.5分。

1.1.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2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1

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缺一个扣0.2分。(1分)

1.3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5

(1)信用等级(4分):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4

类似业绩

3

投标人自20181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上述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完(竣)工验收证明的相关材料(完(竣)工资料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业绩加分。

技术部分

28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8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10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1土方工程(2分);土方开挖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 分);土方调配、外运方案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1.2.2混凝土、护岸工程(2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1.2.3堤防工程(2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1.2.4景观绿化(2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1.2.5其他工程(2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2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2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2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4、疫情防控方案与措施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3

 

100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2. 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人:何妙妙

     话:  0512-6527036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B幢10楼

          人:史宇新

           话:0512-66352273

           真:0512-6635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