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界浦港大孔闸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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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界浦港大孔闸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约吴淞江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等综合功能的发挥。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界浦港大孔闸位于吴淞江北岸,界浦港主河道上,西侧隶属苏州工业园区,东侧隶属昆山市。太湖非行洪期间,闸门敞开;太湖行洪期间,当支河侧水位高于吴淞江水位或北岸支河所在阳澄区代表站湘城站水位低于3.7m时,闸门敞开;当湘城站水位高于3.7m、且吴淞江侧水位高于支河侧水位时,关闸挡洪,待湘城站水位降至3.7m,打开闸门。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复等文件,界浦港大孔闸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界浦港大孔闸所在河道界浦港为Ⅴ级航道,堤防等级为Ⅱ级,建筑物级别为Ⅱ级,满足水利、航道的要求,本工程采用星轮驱动中枢旋转门,单孔净宽60m。工程内容包括:闸室段、上下游连接段及引河挡墙组成。 (三)招标范围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界浦港大孔闸土建、金属结构、设备等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以及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所有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预估服务期限3年)。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通过公开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以及2022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聘用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6)信用等级要求: / (7)投入的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作业的能力。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最近3年内服务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 7.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概算批复质量检测费(含桩基检测)的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 联 系 人:叶霖 电 话: 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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