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港幸福河(如皋段)水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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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焦港幸福河建设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南通市焦港幸福河建设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资金部分)>的通知》(苏水函〔2022〕10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 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美丽幸福河道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水利业务与技术措施深度融合为手段,以流域系统治理为切入点,通过构建河道安全保障体系、增强河道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沿河生态产业链等措施,创建区域数字孪生河道,系统治理河道,提升河道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发展。总投资人额850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焦港(如皋段)36公里主干道上焦港南闸、连申线水上服务区、十字桥等三个节点的水文化建设。 工程概算投资约1327.83万元。总工期60天。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10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2年12月24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陈列展览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500万元及以上展馆陈列布展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1人 。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0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5、0.6、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1180万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评分表格最后增加“合计”栏,便于查看总分值是否100分,小分值仅用数字表示,如“4”而不使用“4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六楼 联系人:邬先生 电话:1377698657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11.备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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