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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征地和用地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30 16: 21: 05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农经〔2022〕1123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盐城市境内征地和用地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滨海县、射阳县(含省淮海农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从淮阜交界至扁担港,途经阜宁县、滨海县、射阳县及省淮海农场,长度96.8千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挖泓道,加固堤防;扩建滨海枢纽、海口枢纽,改建淮阜漫水闸;加固、改建穿堤建筑物 23 座,渠北影响处理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2022年度计划实施桩号66+200~68+200、114+000~126+500之间14.5公里河道工程。可研批复工程影响主要实物如下:

1.工程占地:根据可研红线,河道扩挖、堤后永久弃土、新开调度河等工程共永久征收盐城市农村集体土地31799亩,其中:阜宁县8161亩、滨海县23232亩、射阳县406亩;永久红线内国有土地50998亩(含省淮海农场3311亩,含一期工程已征用的44419亩)。

2.工程临时占用集体土地21195亩,其中:阜宁县12645亩、滨海县8269亩、射阳县281亩;其他临时占用国有土地共17354亩(含省淮海农场13146亩)。

3.工程影响盐城市农村居民4617户17944人,拆迁各类房屋共57.4万平米。

4.专项设施:工程范围内还影响其他专项设施包括10kV以上高等级电力线路132.30km、各通讯线路279.75km、涵洞1875座、闸94座、各类道路137.43万平米等。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可研估算投资约为252亿元(含淮阜枢纽3.9亿元、滨海枢纽26.9亿元和海口枢纽7.5亿元)。其中工程投资约161亿元,征地移民投资85亿元。总工期84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组织编制上报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全线征收和用地报批材料,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工程用地批复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转批及完成上述内容所有的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完成先行用地有关手续办理。

1.完成先行用地勘测定界工作,提供勘测定界报告。

2.依法依规完成先行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项补偿协议等各项征收前期工作。

3.复核工程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关系,涉及占用且不可避让的,编制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取得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4.完成先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国家和省级以上公益林等,办理先行使用林地等相关手续,配合落实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完成不可避让国际重要湿地及湿地保护恢复方案。

5.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新证,提供勘界权属信息。

6.配合完成征地预存款测算、缴纳手续。

7.完成先行用地报批材料组卷。

8.配合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对先行用地材料进行审查。

9.配合完成各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请示文件办理。

(二)完成用地、用海报批有关手续办理。

完成工程建设用地材料组卷上报,并取得用地的批复文件。

1.完成永久占地、临时用地、安置用地、林地、用海等的勘测定界工作。

2.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国家和省级以上公益林等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配合落实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

3.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办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等。

4.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新证,提供勘界权属信息。

5.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查。配合办理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手续,配合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规划空间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等。

6.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含储量分割报告或互不影响报告)的审查和批准。

7.完成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

8.复核工程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关系,涉及占用且不可避让的,编制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取得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9.完成不可避让国际重要湿地及湿地保护恢复方案,编制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并完成相关报批工作。

(三)完成土地征收相关手续办理。

1.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等具体工作;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工作;征地依法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和复核工作。

2.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和安置补助费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成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报备工作。

5.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

6.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配合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做好征用土地的确权划界及发证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和验收。

(六)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用地预审相关手续,需做好提供相关资料等配合工作。

(七)其他与本工程用地报批有关的内容。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其中: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2022年度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工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或取得批复文件);合同签订7个月内完成所有报批材料组卷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合同签订8个月内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合同签订12个月内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的用地批复文件。整个服务期至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工程用地批复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转批,完成供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证书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两个资质a.测绘甲级资质;b.土地规划甲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a、b资质条件,也可组建联合体并由具备测绘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电子印章)出具的在本单位从20221月至20227月之内全部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电子文件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34万元。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50%+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低于最高投标限价7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0分;(2) 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42分);(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20分);(4)企业综合实力(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30分)

本次招标将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赋分标准:

投标人报价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8分;并在此基础上,

①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②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在0%~-4%之间),偏差率每低1%加0.5分,最多加2分(对应偏差率为-4%);

③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超过-4%),在30分基础上,从偏差率-4%起,每再低1%扣0.5分(例如:偏差率为-5%时得29.5分,以此类推)。最低得0分。

④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30

2

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42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8分)对本项目认识准确,理解透彻,描述详细,得8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42

2. 技术方案(15分)技术方案合理、完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有缺陷扣0.1~5分;无描述不得分。

3.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5分) 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4.质量保证措施 (4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5.进度保证措施(4分)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6.安全保密措施 (3分)投标人投标文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保密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7.服务承诺(3分)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完全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后续服务计划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3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2分。

2.2019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取得自然资源部收件通知单或用地批复文件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指向自然资源部申报的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1项得2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及对应项目自然资源部收件通知单或用地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赋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20

1.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0人得4分,每少1人扣1分,最多扣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地、规划、测绘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6分;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1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专业证明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

4

企业实力(8分)

1.2019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取得自然资源部收件通知单或用地批复文件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指向自然资源部申报的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业绩应附合同及对应项目自然资源部收件通知单或用地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赋分。同一业绩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不可兼得,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证书认证内容需包括不动产和地理信息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应证书)

8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 系 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0515-87019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