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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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已由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的通知》(苏水计〔2022〕19号)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省级项目:对生产河(健康大道以东段)约18公里河道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河道、新建护岸和水土保持。 市级配套项目:在生产河与南官河交界处新建10m3/s活水泵站1座。 本项目初步估算投资约1.5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本项目水工建筑物必须提供方案、施工、运行管理三阶段BIM技术协同设计) 2.4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0日内,提交工程的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20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 (3)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4)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5)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 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其中含有河道整治)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分(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6月10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与勘察资质(单位)组建的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2 年08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08月30日18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设计费(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补等)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之和。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 投标报价:10分; B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5分; C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0分; D其他评分因素:15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为同一业绩的可以各自参加评分。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郯先生 电话:158508880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先生、季先生 电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18036783799 传真: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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