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河江边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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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河江边枢纽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的通知》(苏水计〔2022〕19号)及苏州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的批复》(苏府复〔2022〕8 号)列入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浏河江边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浏河是阳澄淀泖区五大通江骨干河道之一,现状河道西起苏州环城河,全长69.4km,河道底宽60~80m,入江段110m,是目前区域通江河道中规模最大、能力最强的河道,现状入江口建有75m节制闸一座,洪涝趁潮自排。针对浏河入江口段长江距海口近,感潮强,闸排受外江潮位影响明显,难以充分发挥浏河巨大的行洪排涝效益。规划在浏河入江口结合江边节制闸外移,配套新建泵站一座,应对长江高潮顶托影响,结合其它工程,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满足区域规划治理要求。 浏河江边枢纽是由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印发的《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及《阳澄淀泖和浦南区水利综合治理规划》中明确进一步提升区域自主排江能力的重要节点工程,已纳入苏州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苏州市水务局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浏河江边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招标。 浏河江边枢纽工程包括节制闸和泵站各一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浏河江边枢纽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和专项编制工作。编制浏河江边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湿地保护修复等专项手续)、文物影响评估等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前置要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3咨询服务要求与周期: (1)在《江苏省阳澄淀泖和浦南区水利综合规划》相关任务基础上通过建立河网数学模型等,进行科学合理论证分析,确保项目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相关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查; (3)项目建议书得到上级批复起9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项建、可研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5)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含湿地保护修复等专项手续)、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估等编制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前置要件专题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综合资信证书(甲级);或者工程咨询专业资信证书(甲级)(业务含水利水电)。 (2)业绩要求:2012年6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具有工程总投资1亿以上单体闸站(或枢纽)工程可研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闸站(或枢纽)工程应同时包含节制闸及泵站工程。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上述人员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2年06月10日公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13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 800,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对应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勘测设计费(对应可研阶段)和各专项编制费之和*95%。 最高投标限价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和专项编制工作。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湿地保护修复等专项手续)、文物影响评估等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等所有费用。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7分;3. 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16分; 4.其他评分因素:17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10分 :
二、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7分;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6分
四、其他评分因素:17分。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水务局 地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 联系人:陈江 联系电话: 0512-68255645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蠡谐大厦63号 联系人:彭佳婷、张双艳、成优 电话:0512-66172373、1891321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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