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258/2022-0058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生成日期: |
时 效: |
秦志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水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河长制为依托,以生态河湖行动为抓手,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全省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一、关于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水环境治理执行力
坚持河长主导,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保护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进一步细化各级河湖长任务,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全面建立国省考断面达标责任人制度,由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担任,名单全部向社会公开,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水环境预警,针对不达标断面、水质改善滞后的,及时约谈河长湖长、断面长,并适时实施区域限批,有力传导治水责任。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系统治理思路,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明确水环境质量目标并分解任务。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适时印发交办单,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定期编制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以及专报,通报水质情况及突出问题,通过断面达标专项帮扶、定点督导、首季争优、春夏攻坚、百日攻坚等压茬式督办等形式,切实加大水质巩固提升成效。
二、关于突出标本兼治,提升水环境治理战斗力
一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启动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级排查。制定出台太湖流域入河(湖)各类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九项制度。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整治。二是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创新开展全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工作,查找缺口,有针对性制定补短板方案,消除管网空白区,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统筹港口和船舶污染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快实现“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运行闭环监管。三是突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瓶颈。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针对农田退水污染问题,开展重点地区农田退水水质监测,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针对养殖尾水污染问题,出台强制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四是加强水资源利用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年度用水总量和效率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四水四定”试点,积极探索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路径。持续推进取水工程、水源地和计量设施三项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精细精准管水。
三、关于注重长效管护,提升水环境治理的创新力
不断创新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河湖治理管护实效。一是创新河湖管护模式。积极推广“自己的河道自己管”、幸福河湖“积分银行”等河湖管护典型做法,指导各地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河湖管护高效实用模式。推进跨界河湖协同共治,实现全省县级以上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机制全覆盖。推动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机制向乡镇级河道延伸形成保护合力。二是完善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更严格的涉水地方标准,研究制定涉水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修复等环境标准。三是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问题整改。四是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创新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完善覆盖全省各重点河流的“双向补偿”政策。完成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方案修订工作,增加补偿点位,提高补偿标准,提升经济倒逼效应。持续推进实施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四、关于严格依法治水,提升水环境治理法治力
强化依法治水。一是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零存量、遏制增量”的总体要求,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清零”存量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监测执法。建设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执法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涉及水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移送破坏水环境的涉刑案件或重大线索,加大“两法衔接”力度,全面推进我省水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河湖等水环境载体的空间形态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大幅提升。
江苏省水利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