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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云鹤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14 15: 55: 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溧水区云鹤支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以溧水务〔2022〕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清障4.95千米、坡面清杂10.165千米、岸坡防护9.54千米;堤防加固9.18千米、堤身防渗处理1.63千米、白蚁防治6.86千米、填塘固基3.26万平方米;沥青防汛道路7.89千米;改造跨河、穿堤建筑物18座、改造浣洗台8座;新建撇洪沟口连接桥2座、拆除跨河桥梁1座等。工程批复总投资8814.8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河道疏浚清障4.95千米、坡面清杂10.165千米、岸坡防护9.54千米;堤防加固9.18千米、堤身防渗处理1.63千米、白蚁防治6.86千米、填塘固基3.26万平方米;沥青防汛道路7.89千米;改造跨河、穿堤建筑物18座、改造浣洗台8座;新建撇洪沟口连接桥2座、拆除跨河桥梁1座。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750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64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8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①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②按照南京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07月15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年07月21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8日上午0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3.信用等级要求

/

4.总承包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5.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4款规定

6.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5款规定

7.设计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6款规定

8.施工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7款规定

9.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8款规定

10.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符合招标公告第3.9款规定

11.   承诺函

符合招标公告第3.10款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最高投标限价:7465.35万元。

7.4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81分;2.技术部分:19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81


1.1

投标报价

70

报价得分:最高得70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分70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8%,每低1%(与98%相比),扣0.3分。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5%,则得分=70-(100-98)×0-(98-95)×0.3=69.1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3%,则得分=70-(103-100)×0.5=68.5分)

1.2

投标人的业绩

2

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7年8月1日及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  

1.3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3.5

1.3.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量)员(提供相应质检员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料员合格证书)全部满足得2分,每少一名扣0.4分;最多扣2分。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0.5分)

1.3.3项目部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专业)的得1分(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证书扫描件)(1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1.5

企业信用等级

4

信用等级分值以最新公布的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水基〔2020390号)执行。在本市水务建设市场无最新公布的本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的,投标时其信用等级赋分值取最新公布的本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的平均值(由市水务局在履约考核信用等级结果公布时明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新有效的信用分赋分。

1.6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以标准化证书扫描件为准)

1.7

承诺书

0.5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以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技术部分(暗标)

19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8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6分)

2.1.2.1高压旋喷桩防渗工程;(2分)

2.1.2.2堤顶道路工程;(1分)

2.1.2.3岸坡防护工程;(1分)

2.1.2.4钢筋混凝土工程;(1分)

2.1.2.5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1分)

2.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分)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2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1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0.5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0.5分)

2.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3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1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1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0.5分)

2.4.4、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清单及治理措施准确、合理。(0.5分)

2.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2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0.5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0.5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0.5分)

2.5.4、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措施可行。(0.5分)

2.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0.5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4、差别化工地创建方案合理,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合计

100


备注:

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400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2、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同一工程业绩,资格条件业绩与投标企业业绩分值不可兼得。

6.其他内容

.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15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572170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1614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伟、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