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云鹤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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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溧水区云鹤支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以溧水务〔2022〕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清障4.95千米、坡面清杂10.165千米、岸坡防护9.54千米;堤防加固9.18千米、堤身防渗处理1.63千米、白蚁防治6.86千米、填塘固基3.26万平方米;沥青防汛道路7.89千米;改造跨河、穿堤建筑物18座、改造浣洗台8座;新建撇洪沟口连接桥2座、拆除跨河桥梁1座等。工程批复总投资8814.8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河道疏浚清障4.95千米、坡面清杂10.165千米、岸坡防护9.54千米;堤防加固9.18千米、堤身防渗处理1.63千米、白蚁防治6.86千米、填塘固基3.26万平方米;沥青防汛道路7.89千米;改造跨河、穿堤建筑物18座、改造浣洗台8座;新建撇洪沟口连接桥2座、拆除跨河桥梁1座。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750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64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8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①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②按照南京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07月15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年07月21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8日上午0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最高投标限价:7465.35万元。 7.4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81分;2.技术部分:19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 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400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2、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同一工程业绩,资格条件业绩与投标企业业绩分值不可兼得。 6.其他内容 无.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572170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伟、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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