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太浦河后续工程方案已经水利部审查同意,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牵头人)、苏州市水务局、嘉善县水利局。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浦河西起东太湖,至吴江平望镇与京杭运河相交,再经汾湖、马斜湖等大小湖荡,入西泖河接黄浦江,全长57.6公里,沿途涉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和上海市青浦区。太浦河后续工程是《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等明确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2021年9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太浦河后续工程方案报告审查意见(办规计〔2021〕281号)。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太浦河后续工程方案报告审查意见,太浦河后续工程计划分期实施,其中,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河道疏浚:疏浚太浦河闸上引河、太浦河闸下至川泾港段河道,以及汾湖抽槽,河道疏浚总长24.3km。
(2)新建口门建筑物和泵站:在梅坛港、南尤家港、芦墟塘入太浦河河口新建南尤家港泵闸、梅坛港枢纽、芦墟塘泵站。
(3)江苏、浙江省境内堤防及口门建筑物达标加固:堤防达标加固45km,新建堤防(挡墙)14km,护岸拆除重建92km,口门建筑物拆除重建(加固)81座;实施自动化和信息化工程,建设工程监控设备200余个,以及配套的信息化管理设施,并同步实施数字孪生太浦河工程。
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初步匡算总投资约9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编制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林地使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湿地保护修复等)、水土保持方案、文物影响评估等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其中,浙江省大舜枢纽拆建项目需单独编制可研报告),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前置要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注:各前期要件专题报告可能需根据审批需要,按江苏省、浙江省分别编制专题报告)
2.3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27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其中,浙江省大舜枢纽拆建项目应在2022年9月底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
(2)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可研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前置要件专题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10000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合同和批复文件)。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数量只接受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4月 1 日 8时30分至2022年4月_8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1日10时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排序。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 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 |
8.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950万元。其中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为: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对应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费*95%):8000万元(此价为估算金额);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对应的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费*95%):2000万元(此价为估算金额);
环境影响评价(湿地保护修复等)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前期费用*95%):300万元(此价为估算金额);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林地使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最高投标限价:350万元;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
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水土保持方案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文物影响评估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
注:上述专题若根据行政审批要求无需编制相关报告,且中标单位也未开展相关工作,则最终结算时需扣除相关费用。投标人的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若单项投标价超过该单项的最高投标限价,将视同投标人按单项最高投标限进行报价,并计入总价。
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扣除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如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小于等于5家,则采用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价)×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内容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 报价 (10分) | 投标报价 (10分) | 投标报价以投标总价作为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有效投标价中,各投标人的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2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1分,不足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
技术 服务 方案 (62分) | 对项目的认识和设计思路 (12分) | 工作 基础 (6分) | 1、对本项目及所在流域、区域基本情况熟悉,工作和资料条件的基础扎实,资料积累与研究成果丰富,得6分; 2、对本项目及所在流域、区域基本情况熟悉,工作和资料条件的基础较扎实,资料积累与研究成果尚可,得4分; 3、对本项目及所在流域、区域基本情况一般,工作和资料条件的基础较一般,资料积累与研究成果一般,得2分; | 6 |
认识和思路 (6分) | 1、对项目的认识充分,治理需求了解全面,总体思路清晰,理念先进,得6分; 2、对项目有一定认识,基本情况和需求基本了解,总体思路较清晰,理念较好,得4分; 3、对项目认识不够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了解不够全面,思路、理念针对性一般,得2分; | 6 |
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控及解决措施(24分) | 可研 论证 技术 工具 (10分) | 投标人是否掌握满足本项目论证所需的水量水质数学模型计算工具。 1、掌握平原地区河网水量水质数学模型,能满足本工程在必要性、水文情势、工程布局与规模等技术论证要求,并已在太湖流域治理骨干工程前期工作论证中应用(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审查意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进行佐证),得10分; 2、掌握平原地区河网水量水质数学模型,能满足本工程在必要性、水文情势、工程布局与规模等技术论证要求,并已在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论证中应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得6分; 3、不掌握平原地区河网水量水质数学模型的,不得分; | 10 |
勘察设计关键问题及对策措施 (10分) | 1、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可得10分; 2、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可得6分; 3、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可得4分。 | 10 |
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及对策措施 (4分) | 1、对本项目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可得4分; 2、对本项目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可得2分; 3、对本项目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建议基本合理。可得1分。 | 4 |
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方案(20分) | 可研报告技术方案 (18分) | 1、方案研究内容全面、科学可行,方案目标和总体布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方案对策措施合理、可靠,得18分; 2、方案研究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行,方案目标和总体布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方案对策措施基本合理、可靠,得12分; 3、方案研究内容不够全面、逻辑性一般,方案目标和总体布局、对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 18 |
前置要件技术方案(2分) | 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含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编制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 | 2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3分) | 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作说明不得分。 | 3 |
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3分) | 投标人对提供的日常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服务响应承诺时间、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内容具体、合理、全面,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3 |
业绩和资信 (28分) | 企业综合实力 (13分) | 财务状况(1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单位)近三年连续盈利的得1分,未连续盈利但累计盈利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否则不得分) | 1 |
企业信用等级和资信证书(2分) | 1、投标人获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咨询信用等级均为AAA的得1分;AA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业务需含水利水电)得1分;具有工程咨询乙级资信证书(业务需含水利水电)得0.5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管理体系认证(1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取得其中两项证书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单位)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且项目总投资在50亿元及以上的,如业绩以联合体形式签订,需以牵头人身份承担,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否则不得分。) | 6 |
投标人获奖情况 (3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单位)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工程咨询或设计的水利工程,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以及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组织机构及技术人员配备 (15分)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素质 (7分) | 1、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且项目总投资在50亿元及以上的,得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工职称得1分; 3、技术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且项目总投资在50亿元及以上的,得3分。 备注:①职称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相关经历应提供合同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如不能反映身份的,应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7 |
主要专业负责人 (8分) | 设计项目组中配备规划、勘察、测量、水工、道路、机电、移民、建筑、环保、造价等主要专业负责人。 上述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对应负责专业的执业资格,得8分,每一人不满足扣0.8分,扣完为止。其中: 1. 规划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测量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机电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 移民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环保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各专业负责人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 8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牵头人)、苏州市水务局、嘉善县水利局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
联系人:徐海洋
联系电话:021-251010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
联 系 人: 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025-86338794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