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如皋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江苏省如皋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水计【2022】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计划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概况 如皋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北翼,濒临长江,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总面积1576平方千米。试点实施范围为通扬运河-大明河-如海运河-西司马港-如皋港-长江合围区域,主要涉及长江镇、 九华镇等5个镇,治理面积563.8 平方千米。项目区存在部分河道淤积严重、水系连通不畅、水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为打造具有如皋特色的水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增强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实施如皋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是必要的。 项目区骨干河道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通过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防污控污、景观人文等综合措施,对司跃河、兴隆河等74条河道及文池片、朱庄片等21个小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建设8个水美乡村。工程估算总投资4.38亿元,其中水利项目投资3.36亿元、非水利项目投资1.02亿元。2023年计划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景观人文等工程,工程估算投资约1.3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苏省如皋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2023年度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以及水保、环评、稳评方案编制等专项,和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1)服务期限:约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45天内且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递交初步设计上报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规定)、预算和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4)开工前一周内提供相应标段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招标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5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和前置要件(环评、水保、稳评等)编制费之和的95%。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20分; B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2分; C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2分; D其他评分因素:6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不重复计算,项目负责人优先。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3-8765145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12.备注 2022年12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