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常州市水文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2-12-13 17:16: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水文工作,今年,常州市人民政府对2014年首次颁布实施的《常州市水文管理办法》开展修订,2022年 10月24日印发, 12月1日已正式施行。

新版《办法》更加注重与新修正的《江苏省水文条例》相衔接,共分为七章37条,总结凝练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州水文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了水文规划与站网建设、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汇交与使用管理、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等内容,对乡镇水文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专用水文测站设立使用、水文情报预报发布等工作予以明确,使常州水文管理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常州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争一流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常州水文为地方系统治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力水旱灾害防御,为常州取得防汛防旱防台胜利提供保障助力长江太湖管护,持续开展5条长江支流、4条入太湖河流、太湖湖体及长江水源地重点断面监测、分析和评价。助力幸福河湖建设,以河湖长履职河湖为单元,对全市13条市级河湖及其支流支浜开展监测分析。

走在前 创新基层水文服务体系

2016年开始,在省水文局的指导下,常州以金坛为试点,在全省水文系统率先推进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以镇级行政区划为单元,依托基层水利站所,开展镇级水文服务工作,打通基层水文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江苏省成立首家镇级水文服务站“常州市金坛区指前水文服务站”,为全国深化水文体制机制改革勇探新路,入选年度全国水文行业十件大事。20191226日,金坛成为江苏首个实现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全面覆盖的区县。近年来,常州持续打造基层水文直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水文技术优势,先后编制完成金城镇防汛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闸站管理细则等。

聚合力 深化县级水文机构双重管理

2008年6月,溧阳监测中心增挂“溧阳市水文局”牌子,成为全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实现县级水文机构双重管理的县级水文机构。近年来,溧阳、金坛监测中心负责人先后被地方组织部门任命为辖区水利局党委委员,参与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分工。在双重管理体制下,市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加大了对水文发展的投入;市县水文机构积极履职进一步拓宽了服务范围,提升了社会影响力。水文与地方水利的融合,不仅汇聚推动行业水文向社会水文转型发展的动力,也汇聚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下一步,水文部门将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与地方水利汇聚合力,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加快推动水文现代化建设,为江苏系统治水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供稿:省水文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