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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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苏水函〔2022〕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2.2项目概况:管理处大门周边及南侧内部道路等环境治理:对大门以南至综合楼约1万㎡中的绿化、道路、亮化照明、雨污管网等进行改造。 2.3招标范围:(1)道路改造:对大门以南至综合楼原有老路沥青面层3203.58㎡进行铣刨,沿绿化带重新规划道路,整体铺设沥青面层5087.34㎡;(2)雨污管网改造:新建1套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周边建筑排出的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将原有的排水系统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3)亮化照明:敷设电力电缆639.32m,安装8m高路灯4套,4m高庭院灯5套,草坪灯15套;(4)绿化改造:绿化改造面积约4859㎡,包括场地土方换填、喷灌设施埋设、栽植草皮等植物。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257万元。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120 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或包含道路工程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发包人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因疫情原因,踏勘现场的单位应与招标人提前联系并进行报备,未进行报备的不予接待。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60%+B×40%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1个后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257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80219918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 王扬 龚静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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