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8 15: 48: 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苏水函〔2022〕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江河水情教育基地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2.2项目概况:管理处大门周边及南侧内部道路等环境治理:对大门以南至综合楼约1万㎡中的绿化、道路、亮化照明、雨污管网等进行改造。

2.3招标范围:(1)道路改造:对大门以南至综合楼原有老路沥青面层3203.58㎡进行铣刨,沿绿化带重新规划道路,整体铺设沥青面层5087.34㎡;(2)雨污管网改造:新建1套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周边建筑排出的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将原有的排水系统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3)亮化照明:敷设电力电缆639.32m,安装8m高路灯4套,4m高庭院灯5套,草坪灯15套;(4)绿化改造:绿化改造面积约4859㎡,包括场地土方换填、喷灌设施埋设、栽植草皮等植物。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257万元。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1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120 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或包含道路工程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发包人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010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因疫情原因,踏勘现场的单位应与招标人提前联系并进行报备,未进行报备的不予接待。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2 8月至 2022 10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60%+B×40%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1个后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257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信用等级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1)信用等级(4分):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应用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1分):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附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单位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

单位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120万元以上道路工程(或包含道路工程内容的工程)且具有3000㎡及以上草坪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120万元以上道路工程(或包含道路工程内容的工程)且具有3000㎡及以上草坪工程施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1

 

2.2.4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1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 景观及园林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可行、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描述不得分。

2.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可行、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描述不得分。

3.亮化照明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可行、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描述不得分。

4.雨污管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可行、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描述不得分。

15

1.2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2.施工工序合理,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3.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5

1.3进度保证措施

1.施工人员、资金保证措施投入合理得1分。

2.制定进度计划合理得1分。

3.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满足现场环境的得1分。

3

1.4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1.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

2.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1分。

4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评标基准价的100%,得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100%以下的,从100%起计,每低一个百分点,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3)100%以上的,从100%起计,每高一个百分点,在65分的基础上扣1分;

注:①偏差率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65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80219918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 王扬  龚静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