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河北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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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工农河北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以雨水【2022】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2项目建设内容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工农河北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工程、引蓄水工程、水生态建设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1、设计范围: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2、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含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4.1 设计工期:(1)在发包人书面通知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2)服务期: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4.2施工工期:200日历天。计划 2022 年12月25日开工,要求工程在 2023年7月13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联合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联合体信用等级以牵头单位为准。 3.5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施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3.7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社保证明; 3.8施工项目经理要求 3.8.1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社保证明。 3.8.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施工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9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0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3.11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9日09时45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5235.7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53.2万元;工程部分最高限价4905.51万元,暂列金277万元),总价、设计费及工程部分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均按无效标处理。 8.4分值构成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灵山控制中心20楼 联 系 人:孙超、钱泓丞、骆朝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 话:025-86338725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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