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村闸水文站迁移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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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村闸水文站迁移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及魏村枢纽扩容改建工程迁移魏村闸水文站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19]43号文)准予行政许可,建设资金来自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出资比例为 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100%,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魏村闸水文站迁移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魏村闸水文站上游水位自记台、缆道房(含下游水位自记台)、降水观测场,办公设备(含缆道房)、遥测水位设备、遥测雨量设备、测流缆道及设备、闸上临时水位观测设备、工程建设期间应急监测设备、水准点、不锈钢水尺、标识标牌等,以上设备含安装。 魏村闸水文站迁移项目总投资388.3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游水位自记台、缆道房及下游水位自记台、雨量观测场、缆道基础、水准点建设。不锈钢水尺、标识标牌等其他辅助设施采购、制作及安装。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投资:89.5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合同工程计划2022年12月19日开工,缆道基础、缆道房及下游水位自计台、雨量观测场、水准点工程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2024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2年7月至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2 年11月16日至 2022 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 。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Q1+B×Q2, 式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Q1:50%、60%、70%三者其一; A:最高限价; Q2=100%-Q1 Q1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最高投标限价:89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兴业路1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519-805899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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