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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3标(桩号120+300~126+500)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9 23: 21: 53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7+20015+300段、桩号66+20068+200段和桩号114+000126+500段河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221180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3标(桩号120+300~126+500)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招标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2022年度工程(盐城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3标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120+300~126+500段,其中桩号126+405~126+500段北堤为西排河涵闸工程建设范围(预留),不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120+300~126+500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泓道扩挖、堤防加固、河坡及堤坡防护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堤防和永久弃土区排水、跨河桥梁防护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

1、泓道扩挖

泓道扩挖6.2km,范围为河道桩号120+300~126+500。底宽330m,底高程-3.0m(废黄河高程系,下同),边坡1:3。

2、堤防加固

桩号120+300126+500段堤防加固设计标准:设计堤顶高程12.0m,堤顶宽度20m,边坡1:3。北堤迎、背水侧高程8.0m处各设一处10m平台;南堤迎水坡高程8.0m处设10m平台。同时结合堤防安全与弃土安排,对南侧滩地进行平整,平整后南侧滩地不低于高程4.0m。其中桩号121+000~121+600段北堤为G15沈海公路桥建设时已预加固堤段,已满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防洪要求,本次工程不再进行复提加固。

3、河坡及堤坡防护

桩号120+300~126+500段防护工程24.705km,其中:堤坡防护12.305km(不包含穿堤建筑物工程范围堤坡),堤坡防护范围为南、北堤堤防迎水坡堤坡,采用砼预制块硬质防护,护砌上限为平台高程8.0m,防护下限平滩地范围;河坡防护12.4km,河坡防护范围为深泓南北两侧河坡,采用砼预制块硬质防护,护砌上限为平滩面高程,护砌下限为设计河底高程-3.0m。

4、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

桩号120+300~126+500段永久弃土区坡面防护工程,采用砼框格防护,护砌上限为平弃土区顶,护砌下限为平地面。

5、堤防及弃土区排水工程

对工程沿线范围内南北堤防加固区和永久弃土区布置排水工程。

堤防工程在堤防迎水坡、青坎每100m设置一条导流沟,堤防迎水坡坡脚现状有沟渠的导流沟接入现状沟渠,现状无沟渠的设置截水沟接入坡面导流沟。

弃土区外侧堤肩、坡脚各设置一条截水沟,弃土区顶面、平台、坡面每隔100m设置一条导流沟。弃土区导流沟上接堤顶道路排水沟,经弃土区向下接入弃土区坡脚截水沟引入堤后沟渠。截水沟、导流沟均为C25混凝土矩形结构。

6、跨河桥梁防护

因入海水道二期河道断面开挖较深,行洪流速较大,为防止河道冲刷对桥梁造成危害,对保留的沈海高速公路桥跨河桥梁墩台和相应河道断面进行防护。实施时结合泓道开挖,在入海水道二期设计河底高程桥梁墩台位置处用钢筋砼护砌,河道护砌范围为墩台中心顺水流方向20m,垂直水流方向10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3154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11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11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泓道开挖和堤防填筑主体工程;2023年5月31日完成防护工程,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3年12月31日完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 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8000万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堤防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堤防等级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20171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8000万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堤防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堤防等级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四),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7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19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0月19日22时00分至2022年10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2.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3.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5月至202210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 ×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0915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信用等级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在履约信用等级评价期内,获得下列奖项(限水利工程)的非表内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履约信用办法》第二十三条,在2.95分的基础上进行调增。奖项限于: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21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优质工程;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

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亿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堤防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堤防等级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业绩、职称

1.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亿元的河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堤防工程业绩中无法反映堤防等级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1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1.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缺1个不得分。

2.上述人员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工场布置、硬化道路和临时设施等布置方案合理可行、且符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导流、降排水

1.施工导流、施工围堰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土方开挖、渗水排除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土方工程

   1.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有土方平衡表得1分,无土方平衡表不得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筑堤土源质量及其含水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4.堤防填筑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5.堤防外观质量控制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6.弃土区堆置、平整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7.调运土道路布置、结构层填筑技术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的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16

河坡、堤坡防护

河坡、堤坡防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截水沟、导流沟与植被恢复等)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方案(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和措施满足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资源配置计划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

1.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2.创优、创新措施方案:工程创优、创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1分;
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9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加0.2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在上述第3项的基础上,每超过-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50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1标(桩号66+200~68+200)、施工2标(桩号114+000~120+300)、施工3标(桩号120+300~126+500)、3个标段中最多只能在 1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评标顺序按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1标依次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段顺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河道工程施工2标(桩号114+000~120+300)、施工3标(桩号120+300~126+500)、施工1标(桩号66+200~68+200)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玲玲

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扬、谈畅、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