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施工3标(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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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101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施工3标(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大堤加固长35.85公里,包括护岸加固长度28.67公里, 新建挡浪板长度20.67公里,加高挡浪板长度13.32公里,堤脚排水沟长度21.77公里;修改建堤顶道路长度32.83公里;新建跨港渎桥梁10座;新建口门建筑物1座。包港堤护岸加固长度4.36公里,新建长度3.01公里。湖西滨湖地区影响处理工程内容包括入湖河道整治及圩区达标建设。入湖河道整治2条,河道疏浚18.82公里;新建护岸工程长度1.93公里(施荡河公里、蠡河1.64公里),蠡河加固护岸工程长度14.7公里;堤防加固长度25.34公里(施荡河14.92公里、蠡河10.42公里)。圩区达标建设37个,堤防加固长度4.2公里;新改建节制闸21座(新建11座,拆建10座)、闸站40座(新建26座,拆建14座),新建涵洞15座; 新建圩堤护岸长度23.47公里,加固圩堤护岸长度9.796公里;新建堤顶道路2.00公里。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蠡河、施荡河范围内的加固护岸、新建护岸、新建防洪墙及河道疏浚。 施荡河整治工程范围为庙渎港至东氿段,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 14.92km,其中新建护岸 292m,加固护岸 1.563km,新建防洪墙 1.634km,疏浚河道 7.684km。 蠡河整治工程范围为莲花荡至湖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 2.5Km,其中新建护岸 304m,加固护岸 5.43Km,新建防洪墙 740m,疏浚河道 4.76km。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除。 对应投资金额:约 4330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75 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03月 0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2年11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2000 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01月至2021年12月)社保证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的业绩。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 (12)其他要求2: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 01 月 2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01 月 28 日17时3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2 月 18 日0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A:最高投标限价; Q1:40%、45%、50%三者其一,开标现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4300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0分;2.报价:65分;3.信用等级:4分;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潘栋飞 电话:0510-87566030、133736277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3楼 邮编: 215163 联系人:缑工 电话:18015352446 传真: / 电子邮件:644820794@qq.com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7505 0122 0001 9955 7 2022 年 01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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