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21年度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宿豫区2021年度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已由《关于宿豫区2021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宿豫水发〔2021〕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豫区骆马湖搬迁群众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豫区骆马湖搬迁群众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豫区2021年度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道路、配套建筑物、厂房、塑钢大棚、PE管网铺设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约106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标段招标范围: 1、曹集乡快乐社区府前路混凝土雨水管道1254m、PE100级污水管道1576m; 2、曹集乡快乐社区府前路沥青人行步道6894㎡; 3、曹集乡快乐社区府前路亮化工程常规带电路灯90盏; 4、曹集乡快乐社区府前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364㎡; 5、新建曹集乡快乐社区塑钢大棚6820㎡; 6、来龙镇侍岭片区(原侍岭镇)大墩社区新铺混凝土生产路2300㎡(其中路宽3.5m,长度为657m); 7、新建来龙镇侍岭片区(原侍岭镇)姚塘村供水管道工程1200m; 8、新建来龙镇侍岭片区(原侍岭镇)双和岭社区标准厂房1000㎡; 9、新建顺河街道办顺兴河社区标准厂房860㎡; 10、下相街道办南苑星城社区护栏工程600m; 11、新建陆集街道(原陆集镇)长胜村塑钢大棚2800㎡; 12、新建仰化镇永兴社区宝祥节制闸2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98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11月2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工期5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1:/(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5、0.6、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在10家以下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二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98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65分;2.商务:5分;3.单位业绩:2分;4.项目管理机构:/分;5.施工组织设计:28分;6.其他评分因素:/。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联系人:汪小兰 电话:0527-844655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紫金[建邺]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先导区)1号楼6楼 联系人:黄瑶 颜泽群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