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枢纽变电所东侧低洼区域土方回填及水土保持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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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枢纽变电所东侧低洼区域土方回填及水土保持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管理处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位于高港枢纽管理区内,位于变电所东侧,长江大道西侧,现状呈洼地状态,洼地底部高程在3.0左右,与周边道路落差较大,场地现状杂草丛生、土体裸露,与泰州引江河风景区的风貌格格不入。为进一步提升高港枢纽整体形象,同时完善局部环境,现对洼地进行土方回填与周边场地有效衔接,并对回填后场地采取水土保持。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1)完成变电所东侧的洼地土方回填;(2)回填后的场地植被、绿化措施;(3)场地周边局部道路修复、场地内的局部排水设施完善等。 对应投资金额:10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5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1年10月22日开工,全部工程要求于2021年12月1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土方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合同中包含土方工程或河道整治施工内容)施工经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水利网《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2)业绩要求”条款相同要求的工程施工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 。 (11)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9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11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0;0.99;0.98,开标现场抽取; β—T×α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45%;50%;55%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4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剔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各一个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107万元 。 7.4分值构成 1.报价:55分;2.商务:5分;3.单位业绩:4分; 4.施工组织设计:3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联系人:高建初 电 话:0523-86689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王扬、谈畅、吴露琰 电 话:025-863384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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