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安东河(S245以上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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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安东河(S245以上段)治理工程已列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苏水计〔2021〕12号)中2022年计划开工项目,工程所需资金由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宿迁市水利局、泗洪县水利局、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迁市安东河(S245以上段)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宿迁市境内。 安东河是宿迁市境内一条跨县骨干排涝、引水河道,位于安河(现徐洪河)以东、经宿城区、泗洪县入洪泽湖。安东河从太皇河南堤起,向南再往东通过泗河地涵,向东再向南至三岔河,与徐洪河并行成二河三堤在顾勒河口入洪泽湖,全长49.97km,流域面积351.33km2。 治理标准:排涝10年一遇,防洪20年一遇。 建设任务为:对安东河太皇河南堤至S245省道段27.4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内容有:疏浚河道、加固堤防、配套建设沿线建筑物工程。 总投资约14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一个标段实施,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编制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2.2完成宿迁市安东河(S245以上段)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3、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5、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6、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CAD、word)。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含)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0)其他要求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11)其他要求2: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5.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99%,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3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4分;2.商务:4分;3.单位业绩:8分;4.资源配置:30分;5.技术方案:44分;6.其他评分因素:/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 14分 :
二、商务4分 :
三、单位业绩8分:
四、资源配置:30分
五、技术方案44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180.101.234.24:105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11.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1.4省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四楼为评标区。请从大楼唯一通道西5门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如驾车前往,请停地下停车库,并至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水利局 地 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 联 系 人:王侃 电 话:0527-84399077 招 标 人:泗洪县水利局 地 址:泗洪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朱雷 电 话:0527-86246405 招 标 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梁爱萍 电 话:0527-811830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卓燕文 黄瑶 颜泽群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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