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北站拆建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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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北站拆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 以《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北站拆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1〕96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EPC中标人为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本次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代表)、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资金比例为省级补助60%,地方配套资金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泵、电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原址拆建和平北站,设计流量10.5立方米每秒,装机4台套,总装机功率1260千瓦;改建进水引河渡槽为倒虹吸等。工程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 (2)工程级别、标准:和平北站工程等别为Ⅲ等,出水涵洞、出水池等建筑物级别与二河堤防相同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站身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化图(GB18306-2015)》,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5g,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VII度。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000ZLB-70立式轴流泵4台套,高压异步电动机4台套,及配套辅助设备潜水电泵100WQ100-12-7.5 2台套,潜水电泵50WQ15-12-1.5 2台套,以及配套的手电两用蝶阀、法兰扩散管、弯管、双法兰传力伸缩节、无泄漏侧翻式拍门等。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 中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附属设备采购、工厂试验、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运和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和其它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承担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相关工作;提供对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提供售后服务等。 2.3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轴流泵产品生产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买方评价意见,三者缺一不可】。 3.3如果投标人不具有电机生产能力的,可分包给具有相应电机生产能力的厂家,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分包协议书及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电机生产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买方评价意见,三者缺一不可】。 3.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 3.5根据最新公布的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 3.6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7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8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9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3.10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设备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1年3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投标预备费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8、资格审查标准
说明:凡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整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整洁),否则不予计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地址:淮安市延安西路200号民生大厦 联系人:林洋 电话:0517-835150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西路179号 联系人:陈晓梅 孙诚智 电话:13915113919 13094942005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招标人将拒绝上次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并造成招标失败,致使工程重新招标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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